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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南电期权合约事件或现转机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16日 03: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本报记者 吴铭 深圳报道

  12月13日深南电发布公告称,杰润(新加坡)私营公司来函宣布终止期权合约交易,其后基于不同的理由,深南电同样宣布终止交易,双方正就交易终止后的事宜进行磋商和交涉,不排除如协商不成,双方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争议的可能。

  交易确认终止

  对于上周末深南电发布的这份公告,市场分析人士表示,其透露了若干重要信息,包括揭示双方已明确终止确认书与交易,正在就终止交易后的争议进行和谈,虽然事件尚未完全处理完毕,但已经显示出良好的进展。

  据公告透露,11月6日杰润公司来函认为,深南电2008年10月21日的公告及2008年10月29日会议中的表态表明,该公司有意不履行第一份确认书和第二份确认书项下的交易,认为公司违约并宣布终止交易,交易项下的所有义务予以解除。

  针对杰润公司的来函,2008年11月10日深南电复函杰润公司,表示公司从未作出无意继续履行交易的表示,同时认为杰润公司拒绝支付第一份确认书项下10月份应付公司款项及明确终止交易的来函,构成违约行为,也宣布终止交易,公司在确认书和/或交易项下的所有义务被解除。

  深南电同时主张,鉴于第二份确认书被杰润公司终止时,杰润公司未行使要求公司进入三向交易的选择权,此举表明杰润公司已放弃或丧失了该选择权,因此第二份确认书对深南电已不再具有任何约束力。

  至此,市场人士分析指出,虽然双方终止确认书及交易的理由不同,但对确认书与交易已经终止这一事实并无分歧,从而为其后的和解打下基础。

  和解谈判正在进行

  此前的10月下旬,深南电突然曝出石油期权合约事件,其后国际原油价格急速滑向每桶40美元,因为被市场称为进行“油价对赌”行为,深南电承受了巨大压力。

  公告显示,深南电于2008年3月12日与杰润公司签订两份期权合约确认书,第一份协议有效期从3月3日-12月31日,当油价浮动价(纽约商品交易所当月轻质原油期货合约的收市结算价的算术平均数)高于62美元/桶时,按20万桶计,深南电每月最高可获30万美元的收益;浮动价低于62美元/桶时,深南电每月需向杰润公司支付与(62美元/桶-浮动价)×40万桶等额的美元。

  第二份确认书的有效期从2009年1月1日至2010年10月31日,规定当浮动价高于64.8美元/桶时,按20万桶计,深南电每月最高可获34万美元的收益;浮动价低于64.5美元/桶时,深南电每月需要向杰润公司支付与(64.5美元/桶-浮动价)×40万桶等额的美元。但是杰润公司在2008年12月30日18点前,拥有是否执行的选择权。

  对于这两份确认书,深南电表示,系公司有关人员在未获公司授权下与杰润公司签订的。此后深南电迅速采取相关措施处理危机。

  在双方确认交易终止后,杰润公司来函要求公司赔偿交易终止的损失,深南电已回函不予接受,其后杰润公司再度来函表示希望以商业方式解决争议,双方同意进行和谈,并正在就交易终止后的事宜进行磋商和交涉。

  目前尚未得知杰润公司来函要求公司赔偿交易终止的损失会是多少金额,但此间市场分析人士认为,深南电此前已收到的7个月210万美元收益预计将退还给杰润公司,基于深南电因上市公司地位所面临的监管压力,以及杰润公司自身的经营头寸安排,预计双方有可能以公平合理的价格了结此项交易。

  保值角色错位与国际投行“设套”

  在专业人士看来,普通的看涨或者看跌期权对于买方而言,属于亏损有限收益无限;而卖方作为风险承接者收益有限而亏损无限,但深南电在油价看跌期权的交易中恰恰处于卖方位置,保值者的角色发生错位。

  然而,包括国航、东航等都在这一类石油衍生产品上“栽了跟头”,应该说不是偶然现象,不正常的高油价导致了相关中国企业在套期保值上处于“被忽悠”的被动地位。

  申万巴黎基金公司金融工程部研究员刘忠勋在深南电期货合约事件曝光后即指出,深南电与杰润公司签订的合约虽然由三个期权合约组成,但其实质是一份包含两个“空头卖权”的协议,即深南电卖出的是两个市场价值为585.44万美元的看跌期权,但由于合约设计复杂,深南电只收取了第一个看跌期权的期权费300万美元,而让对方免费获得了第二个价值285.44万美元的看跌期权,却让深南电去承担原油价格的波动风险。

  被称为Accumulator的类似不对等交易也发生在国内的国航、东航,香港的中信泰富以及澳门的九龙建业身上,中投证券金融衍生产品分析师经过仔细计算发现,其得到的看涨敲出期权价值远远小于其送给交易对手的多个看跌敲出期权的价值,国际银行和投行机构利用其定价优势布局,在合同签订时企业就已经完全输了。

  业内人士表示,类似事件的不断爆发显示,不排除国际投行或国际银行存在金融衍生产品销售欺诈的可能。尽管油价回落,但并不表示未来高油价不会卷土重来,对于高油价压力下惨淡经营的一些企业来说,“被忽悠”的概率仍然会很高。有市场人士特别指出,未来如何约束国际银行与投行机构可能的欺诈行为,如何制订相应的行为指引,以避免上市公司类似事件再度发生,值得有关部门认真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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