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华社长春12月15日电(记者刘毅非、王昊飞)15日,长春市市长崔杰从卫生部副部长陈啸宏手中接过了“全国卫生城”的牌匾,这标志着经过18年的努力和8次“国检”的考验,长春在东北三省省会城市中第一个迈入了“国家卫生城”的行列。
近3年来,长春市投入创卫相关资金322.84亿元,逐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将市爱卫办升格并组建了长春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指挥部,建立健全了公共卫生体系、疫情报告网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能力不断提高。
目前,长春市实行夜扫的区域每天保洁时间达到18—20个小时,部分重点区域达到24小时。城市生活垃圾日产日清,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22.6%,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85%,粪便无害化处理率达85.5%,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89%。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41.5%,绿地率达36.5%,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1.6平方米;空气优良级天数连续6年保持在340天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100%,近3年未发生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
据了解,从1990年至今,长春共通过8次国家相关部门的综合检查,4次获得“全国卫生先进城市”称号。2000年,长春市正式向国家申报创建国家卫生城,并提出了3年规划,成为我国首个提出创建卫生城规划的城市。2008年11月12日,长春通过了国家考核鉴定组的考核验收,公示后于15日被正式授予为“国家卫生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