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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奶粉赔偿方案渐近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13日 07:23  经济观察报

  王毕强 朱熹妍 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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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12-15

  王毕强 朱熹妍 贺文

  12月10日,卫生部新闻发言人毛群安在卫生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确认,相关部门正在就三鹿牌婴幼儿奶粉事件的赔偿方案进行论证。

  本报获悉,由卫生部牵头的问题奶粉赔偿调查小组所拟定的民事赔偿方案初步完成,总共涉及金额约40亿元左右。在官方赔偿方案轮廓初显的同时,官方追究“三聚氰胺”奶粉有关责任人刑事责任的工作也有所进展。

  某奶粉生产企业人士表示,他们是在多天以前获悉这一赔偿方案的。不过该人士称,尚不确认这是否是最终的方案。

  该人士称,根据他们了解的方案,大概40亿元左右的资金由政府和三鹿等22家问题奶粉企业共同承担。用途包括用于全国范围内婴幼儿因 “三聚氰胺”事件到医院检查的费用26亿元。其余资金用于对确诊患儿的治疗,以及未来可能发生的赔偿费用。赔偿所需的资金预计在今年年底前到位,并在明年初开始执行。

  根据本报获得的信息,赔偿方案中,26亿元的检查费用由政府负担,其余的资金则由22家问题奶粉企业,按各自品牌产品确诊患儿数量、产品市场占有率、产品三聚氰胺检测结果等综合考虑进行分配。三鹿需要支付9亿元左右。

  上述知情人士介绍,在这笔资金中还将划出部分费用,用来向保险公司购买保险,以负担对确诊患儿今后一定年限内延续影响的赔偿。

  据悉,在方案中对受害患儿的赔偿分为三个等级,分别为死亡儿童赔偿、重症患儿赔偿和其他受害儿童赔偿。

  卫生部在12月1日通报称,截至11月27日8时,全国累计报告因食用三鹿牌奶粉和其他个别问题奶粉,导致泌尿系统出现异常的患儿29万余人。累计住院患儿5.19万人,累计收治重症患儿154例。各地卫生行政部门上报的回顾性调查死亡病例共11例,其中6例不能排除与食用问题奶粉有关。

  赔偿方案还提及,受害者如果不满意这一赔偿方案,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赔偿。一位知情人士认为,这项规定可能意味着,将来会开放法院受理民间对“三聚氰胺”奶粉事件有关责任方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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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前,无论是受害者以个人还是集体的名义状告问题奶粉企业,各地的法院均没有受理。

  12月11日,本报记者就上述赔偿方案向卫生部新闻发言人毛群安进行求证。毛群安表示“没有得到授权”,不便做出回应。

  本报也就此向蒙牛、伊利、三元、三鹿、圣元等乳制品企业人士了解情况。但上述企业均表示尚未听到有关情况。

  在民事赔偿进展加速的同时,追究“三聚氰胺”奶粉有关责任人刑事责任的工作也有所进展。

  “三聚氰胺”奶粉受害者法律援助团成员黎雄兵律师称,12月8日援助团一行到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递交对三鹿集团的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接待的检察官告诉他们,按照公安和检察部门的工作计划,石家庄市公安局将会在8日当天,把由其负责的包括原三鹿集团董事长田文华在内的三鹿事件的起诉意见书和案卷证据等,移送给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

  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这标志着,公安机关对三鹿事件有关责任人的侦查已经终结,检查机关进入到了公诉准备阶段,并应当在最长一个月半内做出是否提起公诉的决定。

  本报记者在12月11日向12月8日接待黎雄兵的检察官求证,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是否已经收到了该市公安局的起诉意见书,这位检察官没有对此做出回答。

  来源:经济观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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