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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小栓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12月9日发布《关于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36号)称,社保基金买卖证券投资基金、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作为企业所得税不征税收入。通知本规定将追溯至2008年1月1日起执行。
不过,该通知同时说明,对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社保基金托管人从事社保基金管理活动取得的收入,要依照税法的规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此间分析师认为,社保基金炒股所得不征税,符合国际惯例,有利于引导长期资金入市,维持股市稳定。
“社保基金炒股所得不征税,符合国际惯例,方向很正确。”国都证券分析师张海利对《中国产经新闻》记者说。张海利介绍,按照国际惯例,对于社保基金入市,基本都不征收所得税。这样有利于引导长期资金入市,有利于股市的稳定。
北方信托证券分析师李志刚对《中国产经新闻》记者表示,这体现了政府救市的决心。李志刚认为,财政部对社保基金的政策体现了他们正鼓励社保基金进入股市,希望能对股市起到一定的提振作用。而财税[2008]136号文件并非近日签署,但却现在公布,则体现了政府救市的决心。
12月9日,股市在上午走高后出现跌幅,并收盘于2037点。李志刚认为,一方面,中国经济长期看好,另一方面,股市与经济有着明显的互动作用,股市好转能够提高人民的信心,且财富效应会导致经济的进一步回暖,所以,政府救市是做出了十分明智的抉择。
李志刚还称,国家之前出台的金融“国九条”将股市列入话题范围内,并以中央为首推动救市,将比证监会等部门的单独行动效果明显得多,他预测,2009年的股市将呈现W形或者N形,但不会出现M形。
一位在社保基金工作的资深人士则对本报记者分析,进一步扩大社保基金不征税范围,表明政府鼓励社保基金积极投资的态度,这在经济下行、社保资金存在缺口的情况下尤显重要,减少税收负担也有利于社保基金的保值增值,可能使得全国社会保障基金2008年的税后业绩比预期亮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