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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赵鹏)对社保基金理事会、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管理的社保基金银行存款利息收入,以及社保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我国将不对其征税。昨天,财政部公布了“关于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在通知中规定,经国务院同意,对社保基金理事会、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管理的社保基金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社保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证券投资基金、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证券投资基金红利收入,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产业投资基金收益、信托投资收益等其他投资收入),作为企业所得税的“不征税收入”。
除此之外,对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社保基金托管人从事社保基金管理活动取得的收入,依照税法的规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股市影响
>>社保基金投资数据
三季报显示,三季度,社保基金重仓持有的上市公司已从二季度的108家增至145家;15个社保组合(社保基金委托基金公司投资股票)新增73只股票,38家上市公司被增持,24家上市公司被减持;社保基金持股数量增加到10.13亿股,持股市值为87.52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