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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李阳丹
北海港(000582)今日公告,国务院国资委同意将北海市机场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所持北海港3340.8959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23.51%)的持有人变更为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同意将北海市高昂交通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所持股份公司2455.5999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17.28%)的持有人变更为北部湾集团。由此,北部湾集团成北海港第一大股东。
公告表示,此次国有股权划转尚需中国证监会审核无异议,并豁免要约收购义务。
根据公司中报,此次划转前,机场公司持有北海港4048.666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49%,为公司第一大股东;高昂公司则持有2455.5999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17.28%。
此次持有人变更后,北部湾集团持有北海港5796.4958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40.79%;机场公司持有707.7706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4.98%。
公告表示,在股份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中,机场公司为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垫付了6.1352万股对价股份。根据北海港《股东会决议》、机场公司与北部湾集团《股份划转协议书》的约定,该部分股份所有权也一并变更为北部湾集团享有。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在归还上述垫付股份时应当直接偿付给北部湾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