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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遥
昨天,上海市市长韩正对采埃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等20家跨国公司地区总部代表颁发认证证书,至此,落户上海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已累计达223家、投资性公司达178家。
为了避免金融危机对经济发展带来负面影响,进一步优化上海发展总部经济的政策环境,12月1日,上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上海市鼓励跨国公司设立地区总部的规定〉的若干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并于昨日正式颁布。
根据《实施意见》,上海市将进一步鼓励跨国公司来沪设立地区总部,包括在财政资助与奖励、出入境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资金管理、货物进出口通关便利等方面实施一系列优惠措施。
上海市政府副秘书长、商务委员会主任沙海林介绍,按照《实施意见》,上海市将对新设立或新迁入的投资性公司地区总部,给予500万元开办资助;对投资性公司升级为国家级地区总部并且达到一定营业额标准的,给予 1000万元奖励。此外,还将对新设立或新迁入的管理性地区总部和投资性地区总部给予租房资助。
今年是上海发展总部经济的重要一年,7月7日,上海市正式发布了修订后的《上海市鼓励跨国公司设立地区总部的规定》(下称《规定》),《规定》一经发布,即引起跨国公司的普遍关注。
来自上海市商务委员会的统计数据显示,在不到半年的时间里,已有20家公司申请并被认定为跨国公司地区总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