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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除垄断电力先行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03日 21:10  中国产经新闻

   沐子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电力工业发展迅速,电力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发电装机容量和年发电量均已跃居世界第二位,大部分地区形成了跨省的区域性高电压等级的主网架,缺电状况得到明显改善,电力工业有力地支持了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

  但在电力市场供求状况发生明显变化之后,原有的电力体制暴露出一些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弊端。垄断经营的体制性缺陷日益明显,省际之间市场壁垒阻碍了跨省电力市场的形成和电力资源的优化配置,现行管理方式不适应发展要求。为了促进电力工业发展,提高国民经济整体竞争能力,必须加快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进程。

  为此,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对垄断行业进行改革的总体部署,国务院于2002年3月份正式批准了《电力体制改革方案》,并决定由国家计委牵头,成立电力体制改革工作小组,负责组织电力体制改革方案实施工作。

  当时电力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是,打破垄断,引入竞争,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健全电价机制,优化资源配置,促进电力发展,推进全国联网,构建政府监管下的政企分开、公平竞争、开放有序、健康发展的电力市场体系。

  《方案》决定,为在发电环节引入竞争机制,首先要实现“厂网分开”,将国家电力公司管理的电力资产按照发电和电网两类业务进行划分。发电环节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将国家电力公司管理的发电资产直接改组或重组为规模大致相当的5个全国性的独立发电公司,逐步实行“竞价上网”,开展公平竞争。电网环节分别设立国家电网公司和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国家电网公司下设华北、东北、华东、华中和西北5个区域电网公司。国家电网公司主要负责各区域电网之间的电力交易、调度,参与跨区域电网的投资与建设;区域电网公司负责经营管理电网,保证供电安全,规划区域电网发展,培育区域电力市场,管理电力调度交易中心,按市场规则进行电力调度。区域内的省级电力公司可改组为区域电网公司的分公司或子公司。

  在“厂网分开”的改革中,还将对现国家电力公司系统所拥有的电力设计、修造、施工等辅助性业务单位和“三产”、多种经营企业进行重组,逐步与电网企业脱钩,进行公司化改造,并进入市场。医疗和教育单位按国家规定实现属地化管理。“三产”和多种经营企业可参加发电企业的重组,也可以交由地方政府管理。

  为了对电力企业进行有效的监管,国务院还决定成立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按照垂直管理体系,向区域电网公司电力交易调度中心派驻代表机构。监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制订市场运营规则,监管市场运行,维护公平竞争;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提出调整电价建议;监督电力企业生产标准,颁发和管理电力业务许可证;处理电力纠纷;负责监督社会普遍服务政策的实施。

  到2002年12月,国务院已正式批复了《发电资产重组划分方案》,在原国家电力公司的基础上,成立了两家电网公司,5家发电集团公司和4家辅业集团公司,它们分别是国家电网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和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公司、中国水电工程顾问集团公司、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和中国葛洲坝集团公司。

  可以说,上述11家公司的成立,是我国电力体制改革的重要成果,标志着中国的电力工业由此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发展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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