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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左志高报道
坐落在河南省洛阳市孟津县朝阳镇的朝阳烈士陵园,竟被人采取和一座经营性的公墓陵园合二为一的方式,公开对外出售。豪华墓穴竟然开价二十万。
记者注意到,公墓的销售人员公然打着“烈士陵园”的招牌对外宣传推销墓地。烈士陵园管理处的办公室成了公墓销售人员的业务办公室,印有“烈士陵园”字样的小型客车也成了公墓陵园接送购墓顾客、招揽业务的专用车。
在位于洛阳市中州中路的“孟津县朝阳烈士陵园”办事处,记者遇到一位前去咨询认购墓地的张先生。销售人员对其介绍说:“选择朝阳烈士陵园有永久性的保障,只要不发生战争、地震这些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那么就能保证它的永久性。选择朝阳烈士陵园是一种身份的象征。”
但张先生感到疑惑:“公墓陵园的土地使用年限一般为30年,而且逝者不是烈士,怎么能安葬到烈士陵园呢?”这位工作人员马上发给张先生和记者一人一本封面上印有“朝阳烈士陵园——洛阳的八宝山”字样的彩页宣传画册。
记者从画册中看到,一排排非烈士墓碑中央高耸着一坐鲜红色的人民英雄纪念碑,纪念碑上铭刻着“人民英雄永垂不朽”8个大字。画册中说,“‘朝阳烈士陵园’是以建文化陵园为宗旨,由县民政局投资1000万元兴建的集爱国教育瞻仰祭拜为一体的永久性园林式陵园,该陵园设为烈士区、大型公墓区及综合服务区”。
与张先生有着同样疑惑的还有洛阳市的王先生。他说,7月上旬,他在“孟津县朝阳烈士陵园”驻洛阳办事处咨询墓地,并随该陵园免费车辆前往陵园察看墓地。陵园管理人员告知王先生,“在烈士陵园安葬有永久性保障”。7月14日,王先生在《洛阳日报》上看见洛阳市民政局发布的一批具有合法手续的公墓公告,公告中一个名为“孟津县朝阳陵园”的名称引起了王先生的注意,他不清楚“孟津县朝阳陵园”是否就是“孟津县朝阳烈士陵园”。
于是王先生拨通了朝阳烈士陵园管理处的电话,管理处的工作人员明确告诉王先生,两个陵园是同一个单位也在同一个地方。随后王先生又拨通了洛阳市民政局电话,民政局则回复两个陵园不是同一个单位。后来,陵园管理人员对王先生说,他们经营的朝阳公墓陵园是个人投资的,但朝阳烈士陵园也确实交给他们管理了。实际上,两个陵园放在一起管理是为了收回他们建烈士陵园的投资。
孟津县民政局一位分管此业务的黄副局长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朝阳烈士陵园与朝阳公墓陵园不是一个单位,也不算同一个陵园。黄副局长称,这两个陵园各有各的大门,且两个陵园之间有隔离带隔开。
记者注意到,2002年7月8日孟津县民政局在《关于成立朝阳烈士陵园管理处的通知》文件中称,“根据孟津县政府对民政局关于迁移朝阳烈士陵园请示的批复要求,朝阳烈士陵园由原址朝阳镇中心迁移到朝阳镇高沟村,计划占地50亩,投资400万元,为了便于陵园的管理,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成立‘朝阳烈士陵园管理处’,管理处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以园养园”。记者在后来的采访中发现,两个陵园的法人代表同为一人。
在离陵园大门不远处,路边一块大大的广告牌写有:“尽享荣耀尊贵,体现身份品位”,中间为“朝阳烈士陵园——洛阳的八宝山”。在陵园的围墙前记者果真看到有两个大门,其中一个大门紧锁,也没挂招牌,且门前地上长满了草。再向前走一个宽敞的大门呈现在眼前,大门上方“朝阳烈士陵园”几个大字清晰可见。
刚走到烈士陵园大门口,一位身着工作装的年轻女业务员便迎了上来。记者一行随这位业务员一起爬上高高的台阶来到人民英雄纪念碑下,她告诉记者说,人民英雄纪念碑下是20多位烈士的陵墓。随后,她说:“烈士陵园可是永久性的陵园,很多人都是冲着烈士陵园的名气前来购置墓地的。”
在两座面积达20多平方米的豪华墓穴前,记者问:“这样的墓穴得花不少钱吧?”业务人员说:“也就二三十万吧,找着领导了可以少点”。
看完墓园,记者随业务员来到陵园管理处办公室,正碰见一位男士和一位女士在交费。记者询问交钱签合同时墓区盖什么章?业务人员说,“盖烈士陵园管理处的公章”。
就此,记者咨询了河南省民政厅社会事务处。社会事务处相关人员明确答复,“烈士陵园不能建其他公墓,如有公墓存在必须和烈士陵园完全隔离”。
对此,本报将继续给予追踪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