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勾新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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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2-1
投资者报(记者勾新雨)“三角债”问题在上世纪80年代中后期开始暴露。据《人民日报》1986年1月23日《清理企业间的“三角债”》的报道显示,企业之间互相拖欠货款,占用了大量流动资金。
这个问题,几乎在所有的企业都存在,少则几万元,多则几十万元,甚至几百万元。金额之大,涉及之广,拖欠时间之长,都是惊人的。
以牡丹江市为例,该市370家国营企业在1985年头9个月外欠货款5.1亿元,欠外货款3.98亿元,两下相抵,外欠货款还达1.12亿元。
企业之间出现的这种“三角债”直接影响了经济的发展和改革的顺利进行。
这是《人民日报》关于“三角债”问题的第一篇报道,之后,“三角债”问题开始全面出现。
《中国机电报》在1989年4月的一篇报道中如此描述“三角债”魔圈:甲方欠乙方——乙方欠丙方——丙方欠甲方,于是,企业之间有了“三角债”。眼下的“三角债”已登峰造极,再不解决,企业难于生存下去。
在辽宁省机械系统,沈阳电缆厂他人欠该厂货款1.117亿元,该厂欠他人货款0.34亿元; 沈阳重型机器厂人欠货款6700万元,欠人货款3200万元; 瓦房店轴承厂人欠商品货款5500万元,欠人贷款2500万元。
由于“三角债”的困扰,辽宁省已有相当一部分企业处于停工待料状态,今年2月机械工业产值比1月下降了3个百分点。
该报道指出了“三角债”的原因:其一,企业的钱柜子空了。目前大部分企业的自有资金只占5%左右,企业的流动资金95%是靠贷款。国家抽紧银根后,企业流动资金贷款一下被卡死。
其二,合同法坚如磐石,可是谁来依法办事呢?
其三,实行财政包干后,银行地方保护主义盛行。按银行“托收承付”转账手续规定,银行不得出现“无款拒付”字样。可现在,许多发出商品的企业每天都能收到几张这样的票子。
清理“三角债”,银行系统率先动作,据《人民日报》1989年5月23日的《人民银行牵头,各专业行联合 ,清理企业“三角债”》的报道显示,此次清欠由人民银行牵头,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联合起来,在全国范围内有组织地清理企业“三角债”。1989年7月,黑龙江省率先启动,两个月中,全省投放“启动”贷款6000多万元,松动1.8亿多元资金。
1990年,清欠高潮初现,东北7个重要工业城市的政府出面组织,银行合作,联合清理七市之间企业相互拖欠货款问题,6天清理金额就达19亿元,使涉及1129个企业的2332笔拖欠货款得到清理。
1991年9月20日,全国清理“三角债”全面启动,这是国务院清理“三角债”领导小组决定的固定资产投资拖欠连环清理的第一天。
根据全国各地汇总到北京的情况,到当天21时为止,40个省、市、自治区及计划单列市已有141亿元贷款注入到5094个有拖欠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上,占全国清理“三角债”工作会议确定的贷款注入数的76%。沈阳市、吉林省、长春市、黑龙江省、山东省、湖北省、湖南省、重庆市、贵州省等省市的清欠贷款已全部注入到位。与此同时,各地同步注入自筹资金29.8亿元。这表明,全国清理“三角债”的工作已经全面启动运行,进入连环清理阶段。
1992年8月,全国清理“三角债”工作基本完成,两年来国家共注入510亿元资金对“三角债”进行清理,并采取了从固定资产拖欠源头入手进行连环清理的方法,共解开企业债务链2000多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