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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药股份获准从事直销经营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28日 02:19  新京报

  本报讯 (记者范旭光)昨日,哈药股份(600664)发布公告表示,已获得商务部有关部门的批准,正式获得了直销资质,可以从事直销经营业务。

  记者从商务部直销行业管理信息系统上了解到,该公司此次获批的直销地域范围为黑龙江省内的12个市及大兴安岭地区的82个区(县),首批产品包括朴欣牌乳酸锌口服液等总共5种产品,而对于不在产品目录之列的将不能进行直销。

  据《直销管理条例》第十条第二款规定,仅取得直销经营许可的企业尚不能从事直销经营活动,只有完成服务网点核查备案后方可从事直销经营活动。昨日,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表示,此前已获得了直销经营许可,并于11月25日完成了有关部门对直销经营业务服务网点的核查备案,现已正式获得了直销资质。

  截至目前,我国获批可以从事直销经营的企业扩增至22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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