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 > 滚动新闻 > 正文
经查,2007年12月至2008年7月间,时任江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的陶寿龙,因公司流动资金不足,银行贷款收缩,到期的贷款无法转贷等原因,指使公司人员和朋友,以6%-9%的高额月利率公开向宋某某、李某某、屠某某等多名个人和杭州、绍兴的多家公司、单位募集资金,共计达8000余万元,造成本金近7000万元无法偿还。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