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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1日,商务部会同海关总署联合发布了2008年第97号公告,暂停加工贸易限制类保证金台账“实转”政策。具体涉及《商务部海关总署2007年44号公告》所附加工贸易限制类目录中全部出口类产品和进口类中的轻纺产品,共计2125个十位商品编码,占加工贸易限制类商品总数的95%。对其他的进口类目录其余122个海关编码商品开展加工贸易业务,A类企业暂停银行保证金台账“实转”,实行“空转”管理;B类企业实行50%“实转”;C类企业实行100%“实转”管理。
此次政策调整,青岛市将有554家企业受益,其中外商投资企业占70%,涉及出口额近30亿美元,占全市加工贸易出口总额的20%。政策调整后,青岛市企业可少缴纳加工贸易台帐行保证金减少企业资金占用4.45亿元,每年减少财务费用支出 2200万元。从行业分布来看,受影响行业主要是纺织品、塑料制品、家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