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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规定下月起企业出口可免交保证金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26日 02:09  新京报

  本报讯 (记者姚笛)为缓解加工贸易企业资金压力,商务部昨日发文称,将于2008年12月1日起执行暂停加工贸易限制类保证金台账“实转”政策,其中涉及热轧、冷轧、非合金钢以及板材等91个商品编码的产品。

  据专家介绍,保证金台账“实转”政策就是企业在出口前先缴纳保证金,而“空转”就是不交保证金了。保证金“实转”转为“空转”,实际上就是免交保证金,减轻出口企业的经营负担。

  据了解,此次调整涉及《商务部海关总署2007年44号公告》所附加工贸易限制类目录中全部出口类产品和进口类中的轻纺产品,共计2125个十位商品编码,占加工贸易限制类商品总数的95%。

  据统计,上述商品2007年加工贸易出口300亿美元,进口40亿美元。据测算,此项措施将帮助企业减少年资金占压约185亿元人民币。

  “我的钢铁”资讯总监徐向春认为,由于受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我国出口受到剧烈影响。为缓解加工贸易企业资金压力,12月1日起,部分劳动密集型产品、机电产品及其他产品共3770项商品的出口退税率将上调,这是我国今年第三次上调出口退税率。

  徐向春认为,此次调整只是减少了原料加工企业的生产成本,对钢铁出口企业并不会有直接的影响,因为用钢企业不会直接进口钢铁原料进行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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