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证监会基金部向各基金公司及托管行下发的《关于基金债券投资相关风险的提示函》,其中规定货币基金“如果偏离度的绝对值在一年内超过0.5%两次以上,我部将根据《证券投资基金行业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对相关高级管理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进行监管谈话、计入诚信档案等行政监督措施”。
该文件还要求各公司高度重视投资风险,严禁“长券短做”、“藏券”等违规操作行为,杜绝片面追求收益率和基金规模的做法。
    新浪声明:该作品(文字、图片、图表及音视频)特供新浪使用,未经授权,任何媒体和个人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