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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工程自2003年发电后已向上缴税收200多亿元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20日 16:35  中国政府网

      新华社宜昌11月20日电(记者江时强、徐烨)记者从湖北宜昌三峡坝区国税局了解到,三峡工程自2003年7月10日首台机组投产发电至今,已累计上缴国税总额202.77亿元,滚滚长江水通过发电创造出巨大的经济效益。

      据了解,自三峡电站首台机组投产发电至今年10月30日,三峡电站主体26台机组全部投产,加上10万千瓦的电源电站,装机容量已达1830万千瓦。按国税部门统计口径,三峡工程累计发电2631.18亿千瓦时,实现的国税总额中,包括增值税94.39亿元,企业所得税108.38亿元。

      针对三峡工程水电企业规模及经营特点,三峡坝区国税局对工程在建设期、建设发电期和建成发电期采取了不同的税收征收方式,同时,国家对三峡工程实行了非常优惠的税收政策以支持工程建设。据悉,三峡电站对外销售电力产品的增值税负担超过8%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三峡电站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在全部投产前100%缴入中央金库,作为三峡工程建设基金,直接返还给三峡工程建设单位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用于三峡工程建设。

      三峡水库2006年10月初期蓄水至156米运行以来,防洪、发电、航运、供水和生态等综合效益开始全面显现,今年11月4日工程试验性蓄水至172.3米后,其巨大的综合效益正得到进一步发挥。至11月20日,三峡电站累计发电量已超过2800亿千瓦时,今年已累计发电730亿千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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