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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日前决定,加大财政金融对经济增长的支持力度,2009年到2010年共安排1亿元市级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全面强化重大项目前期工作。
在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下,资金短缺成为许多项目发展的瓶颈。福州市表示,将进一步集中财力办大事,财政支出保法定增长、保民生支出、保重点建设,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
福州市将深化政银企合作,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力度,进一步扶持发展为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担保的担保机构,建立重点龙头企业、商贸企业、房地产企业及重点项目资金链保障机制。
同时,福州市还大力引导社会资本到农村设立新型机构和小额信贷组织,申请在部分经济较为活跃的县(市)试点新型融资。发展离岸金融,大力推进榕台金融合作先行先试。积极拓展直接融资渠道,进一步支持、引导企业通过上市、发行债券、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等多种办法在境内外资本市场融资。(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