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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第五号)
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
(2008年2月27日)
农村劳动力资源与就业
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对农村劳动力资源与就业情况进行了调查,现将主要结果公布如下:
一、农村劳动力资源总量与结构
2006年末,农村劳动力资源总量为53100万人。其中,男劳动力26989万人,占50.8%;女劳动力26111万人,占49.2%。
农村劳动力资源中,20岁以下6947万人,占13.1%;21-30岁9184万人,占17.3%;31-40岁12679万人,占23.9%;41-50岁11021万人,占20.7%;51岁以上13269万人,占25%。
农村劳动力资源中,文盲3593万人,占6.8%;小学文化程度17341万人,占32.7%;初中文化程度26303万人,占49.5%;高中文化程度5215万人,占9.8%;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648万人,占1.2%。
表1农村劳动力资源总量及构成
全国
东部地区
中部地区
西部地区
东北地区
农村劳动力资源总量(万人)
53100
19828
14582
15142
3548
农村劳动力性别构成(%)
男性
50.8
50.9
50.4
50.9
52.0
女性
49.2
49.1
49.6
49.1
48.0
农村劳动力年龄构成(%)
20岁以下
13.1
13.2
13.8
12.8
11.1
21-30岁
17.3
18.8
15.4
16.9
18.4
31-40岁
23.9
23.4
23.7
24.5
24.6
41-50岁
20.7
21.4
20.9
19.1
23.5
51岁以上
25.0
23.2
26.2
26.7
22.4
农村劳动力文化程度构成(%)
文盲
6.8
4.6
6.7
10.7
2.6
小学
32.7
28.3
29.8
41.0
33.2
初中
49.5
53.9
52.0
39.7
56.7
高中
9.8
11.8
10.4
7.5
6.4
大专及以上
1.2
1.4
1.1
1.1
1.1
农村从业人员47852万人,占农村劳动力资源总量的90.1%。其中,从事第一产业的占70.8%;从事第二产业的占15.6%;从事第三产业的占13.6%。
表2农村从业人员总量及构成
全国
东部地区
中部地区
西部地区
东北地区
农村从业人员总量(万人)
47852
17652
13043
13927
3230
第一产业(%)
70.8
52.4
76.8
86.3
80.1
第二产业(%)
15.6
28.8
10.6
5.2
7.8
第三产业(%)
13.6
18.8
12.6
8.5
12.1
二、农村劳动力流动
2006年,农村外出从业劳动力13181万人。其中,男劳动力8434万人,占64%;女劳动力4747万人,占36%。
外出从业劳动力中,20岁以下占16.1%;21-30岁占36.5%;31-40岁占29.5%;41-50岁占12.8%;51岁以上占5.1%。
外出从业劳动力中,文盲占1.2%;小学文化程度占18.7%;初中文化程度占70.1%;高中文化程度占8.7%;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占1.3%。
表3农村外出从业劳动力总量及构成
全国
东部地区
中部地区
西部地区
东北地区
外出从业劳动力总量(万人)
13181
3846
4918
4035
382
外出从业劳动力性别构成(%)
男性
64.0
65.8
62.8
63.1
70.2
女性
36.0
34.2
37.2
36.9
29.8
外出从业劳动力年龄构成(%)
20岁以下
16.1
14.2
17.6
16.1
16.7
21-30岁
36.5
36.1
36.6
36.7
35.4
31-40岁
29.5
27.3
29.3
32.2
25.4
41-50岁
12.8
15.4
11.9
11.1
15.3
51岁以上
5.1
7.0
4.6
3.9
7.2
外出从业劳动力文化程度构成(%)
文盲
1.2
0.9
1.1
1.7
0.5
小学
18.7
15.0
16.5
24.9
20.1
初中
70.1
70.9
73.0
65.5
71.8
高中
8.7
11.4
8.4
6.9
5.9
大专及以上
1.3
1.8
1.0
1.0
1.7
外出从业劳动力中,在乡外县内从业的劳动力占19.2%,在县外市(地区)内从业的劳动力占13.8%,在市(地区)外省内从业的劳动力占17.7%,去省外从业的劳动力占49.3%。
外出从业劳动力中,从事第一产业的劳动力占2.8%;从事第二产业的劳动力占56.7%;从事第三产业的劳动力占40.5%。
表4农村外出从业劳动力流向及从业情况
单位:%
全国
东部地区
中部地区
西部地区
东北地区
外出从业劳动力从业地区构成
乡外县内
19.2
29.9
13.5
15.2
26.9
县外市内
13.8
18.4
9.9
12.4
31.5
市外省内
17.7
33.1
9.0
12.8
24.2
省外
49.3
18.6
67.6
59.6
17.4
外出从业劳动力产业构成
第一产业
2.8
2.5
2.2
3.6
4.2
第二产业
56.7
55.8
57.1
58.4
44.3
第三产业
40.5
41.7
40.7
38.0
51.5
注:
1.农村劳动力资源:是指2006年末农村住户常住人口(即在本户居住6个月以上人口)中16周岁及以上具有劳动能力的人员。
2.农村外出从业劳动力:是指农村住户户籍从业人员中,2006年到本乡镇行政管辖区域以外从业1个月及以上的人员。
3.四大地区:东部地区包括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山东省、广东省、海南省。中部地区包括山西省、安徽省、江西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西部地区包括内蒙古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东北地区包括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