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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应将营业税并入增值税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11日 03:23  第一财经日报

  丛玫

  国务院为促进经济发展的十项措施中,能为企业减负1200亿元的增值税转型在德勤税务专家的眼中,只是增值税改革迈出的第一步。

  昨天在上海举行的德勤“2008中国税务大会”上,德勤事务所税务合伙人展佩佩认为,增值税改革的另外一个重点应该是营业税。她预测营业税最终很可能被取消,纳入增值税的征税范围。而这项改革会在将来2~3年内发生。

  营业税是指对有偿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征收。应税劳务包括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等7个税目。除了娱乐业实行20%(其中台球、保龄球适用5%)的税率外,其他税目的税率为3%或5%。

  展佩佩解释改革的理由时称,一方面营业税对企业构成了一种成本;另一方面,现在很多劳务是通过互联网来提供的,税法对这种劳务如何征税需要作出相应的规定。

  不过展佩佩承认这项改革面临一定的困难:“现在税务机关需要考虑的问题是,营业税取消后,如何保证营业税原来带来的财政收入,以及如何在中央和地方之间划分新的增值税收入,因为营业税是地方财政收入,增值税主要是中央的收入来源。”

  还有一个争议比较多的问题是,如果营业税被纳入增值税的范围,该确定一个什么样的税率?展佩佩认为,如果服务业适用17%的增值税税率,相比5% 的税率,税率显著提高,可能就需要设计相应的进项抵扣机制。

  展佩佩演讲中提出,增值税的改革应该涉及4个方面,除了消费型增值税、营业税的改革,还应对现行的增值税优惠政策进行清理,对增值税征管也应该进行改革,降低税务机关的征管成本和纳税人的合规性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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