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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价下行考问 原油加成本定价机制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08日 06:13  华夏时报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能源经济研究中心副教授 王炜瀚

  国际油价下行中的国内价格

   近日,随着国际原油和成品油价格急剧下行,国内成品油价格下调的预期愈见明显。所谓每吨下调500元、800元和1000元的三套成品油价调整方案正在审批的传闻,以及加油站以促销形式变相降价的新闻一时间充斥媒体,引得国家发改委价格司有关人士就成品油调价的传言辟谣。然而,事不过3日,全国范围内以民营加油站为主体的降价风潮报道悄然席卷媒体,有报道称,汽油最高降幅达每升0.74元,北京地区最高降幅0.37元。各地消费者均可见油价下调已成难挡之势。

   之所以当下国内市场对下调油价预期加强,除了国际油价下降本身之外,同今年8月18日国家能源局成立以来的首场新闻发布会有着密切关系。张国宝局长在当日的会上指出:我国油价今后的改革方向要按照市场经济规律与国际接轨,在奥运会结束后会适时调价。随着两个多月来国际原油价格一路下行,诸多专家认为油价同国际接轨的大好时机已经来临。因此,在全国消费者的预期中,似乎发改委下调油价呼之欲出。

   而旗下加油站占有全国半壁江山的石油石化两大集团如果加入降价浪潮,将成品油价同国际接轨也是指日可待。谣传即便时至今日还是无中生有,可毕竟不算是空穴来风。应当说,油价同国际接轨,对于油企,乃至全社会而言,都是一个好消息。价格只有同国际接轨,才能从根本上摆脱国内成品油价格一再出现倒挂的尴尬和市场短缺的处境;才能以市场尺度客观公正地评价企业的真实贡献,真正切实地尊重企业的盈利权利,促进企业进一步加强运营管理、改进生产技术、增强产品竞争力。

   尽管国际成品油市场价格的形成也远未经过充分竞争,但国际交易中心的价格能在最大程度上反映全球市场对油品价值的认可和接受。因此,国内油价从理论上应当紧盯国际市场价格,以国际成品油价格作为一个参照基准。然而去年年初以来实行的“原油加成本”法替代了原来参考国际成品油价格的定价机制。笔者认为,新机制所形成的价格已经在实质上有别于国际价格水平。该机制从诞生之日开始,不但为日后调价操作中价格标准的确定带来了困难,还有悖于能源局提出的同国际接轨的价改方向。

   自去年年初以来,“原油加成本”的成品油定价机制受到社会各界的质疑与批评。焦点主要集中在油品质量低于国际市场、炼油成本不透明、垄断企业本质上缺乏控制成本的动力等三个方面。如果今后仍然根据现行定价机制进行改革,油价中的加工成本部分终将仍被大型油企控制。由于无法反映国际性油企在长期国际市场竞争中实现的炼油效率水平,以“原油加成本”机制进行定价根本谈不上油价同国际接轨,其本质仍是垄断企业定价。不难预期:如果不对“原油加成本”定价机制进行改革,即便同国际水平接轨后,国内市场油价高于国际水平也必然是常态。

  反思国内油价定价机制

   很多人注意到,即便是现行的“原油加成本”定价机制中所谓的原油价格接轨部分,也具有一定的误导性。我国大型油企往往出口自产的轻质低硫原油,同时进口相对便宜的重质高硫原油进行加工,进口原油的实际成本大大低于参照水平。自产原油部分中,即使将2006年3月起征的原油特别收益金计算在内,国家对国内油企在开采环节征收的税费水平仍远低于国际一般水平,致使上游业务持续获得超额收入。一直以来,油企惟独对石油特别收益金的负担怨声载道,不断通过各种途径表示要争取调高特别收益金水平起征点,但对获取超额性质的收入却讳莫如深。实际上,油企一直设法降低资源税费和原油成本,石油、石化两大集团从2007年下半年分别改变了原油挂靠品种,一方面减少了特别收益金的上缴,另一方面降低了原油成本,而同时也增加了炼油成本。即便不考虑油品差异导致的成本差异,目前,国内成品油价中原油部分的身份与地位已经是尴尬至极。截止到11月4日,欧佩克一揽子油价已经下落至每桶57.77美元,同6月20日国内最近一次上调成品油价所在周的均价130.2美元相比,腰斩过半。原油部分的成本究竟多少,除了炼厂恐怕都不得而知。

   “原油加成本”新定价机制的设计和出台,对于利益中立的分析人士来讲,从缓解整个市场短缺与投机并存困境的角度来理解,并不是顺理成章的。新机制出台前,讨论原有定价机制所存在的问题,主要集中在短缺和投机两个方面。因此,诸多人士认为国内成品油价应当盯住国际成品油价,以减少短缺,并进行实时价格调整,以消除投机。尽管2006年底“原油加成本”的思路在当时已经遭到广泛质疑和批评,但这个新机制仍然如期出台了。

   然而回顾当时的大背景,从大型油企利益的角度,这个“原油加成本”机制又不难理解。宏观环境层面上,从2006年3月26日起,国家已经开始针对国际油价的上涨,对企业征收石油特别收益金。2006年8月迎来了油价历史最高点,此后虽有所回落,但直至2006年底,油价一直在高位徘徊,使全世界都认识到低油价时代一去不复返,高油价时代已经来临。根据商务部公布的数据计算:2006年9月至2007年2月,国内成品油剔除增值税后的“裸价”实际高于国际水平,并非国内价格不到位。企业经营层面上,中石油近年来一直致力于优化业务结构,从2005年起,原油加工的规模历史性地超过原油生产规模,并开始逐年增大。从2004年起,中石化原油加工的规模已突破原油生产规模的两倍。两大集团炼油环节的利润贡献相对以往变得更为重要。难以否认,2007年初“原油加成本”机制的出台,是在中石油、中石化两大集团没有任何经营困境的情况下,对两大集团垄断利益的妥协。不过,该机制一直未能得以顺利实施,否则就能合法地保护油企的垄断高价。

   然而从去年3月开始,特别是进入2008年5月以来,直至6月的最近一次成品油提价,国内成品油价格倒挂再度出现,一度高达每吨超过2000元。此间,两大集团上调石油特别收益金起征点的呼声再度高涨。8月18日,局长张国宝同志在国家能源局成立后的首场新闻发布会上,明确了能源价改同国际接轨的方向,以期应对国内市场供应短缺。此后,国际油价持续下行,成品油价格倒挂逐步消失,同国际接轨的声音也随之近乎销声匿迹。以汽油为例,同美国市场扣除燃油税的零售价格相比,国内零售价格从10月中旬开始高出美国市场水平,至10月底,中国消费者在养路费以外的直接购油支出已经高于美国消费者约24%。通过扣除批发与零售环节增值税倒算出的国内成品油出厂价水平,从9月底开始已经稳定地高于国际成品油价。至10月底,国内一体化油企生产销售成品油实现的价格高于新加坡国际成品油市场价格水平90%,而今年6月国内成品油价格低于国际水平却最多不过25%。既然国内油价远远高于国际市场水平,下一步油价到底该如何调整?方向和幅度的确定都依赖定价机制的设计。

  与国际接轨的价改方向

   目前,在成品油进口仍然征收增值税,国际“油源”不能得到有效利用的背景下,若依旧根据现行机制定价,即便在成品油价格下调同国际水平接轨后,两大集团的垄断势力仍会得到大大加强。大油企完全能够主导甚至控制国内批发与零售价格,使国内价格高于国际水平,但同时也可以让竞争者在国内销售进口油品不具盈利空间,国内市场依旧出现短缺。目前民营批发企业仍然存活的三分之一将在数目上会继续减少。国内垄断油企通过制定幅度过小的批零价差很可能仍然使民营零售企业的生存环境进一步恶化。可见,在国际市场不能得到有效利用的背景下,国内油价的确定上缺乏国际成品油价格水平的约束,现有和潜在的市场短缺问题难以从根本上得到解决,仅能在市场高价条件下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目前国内国际成品油市场价差状况同“原油加成本”机制出台前极为相似,但愿下一步的成品油价改不会守旧不前。

   成品油价格同国际接轨,方向上不应只是价格的上涨,也应包括价格的下调,更应包括定价机制的改革。上游原油生产环节的成本和下游炼油成本应该有个标准和参照,企业规模再大,历史贡献再多,也不能总是自说自话。笔者曾撰文指出,原油生产环节的资源税费征收水平过低,会导致政府在调整油价同国际接轨的过程中,缺乏现实的政策工具,不得不考虑进行“逐步接轨”。若下游炼油环节的成本不能受到国际市场竞争的约束,油价同国际接轨无异于天方夜谭。因此,在“原油加成本”定价机制的设计上,在原油生产和加工两个环节上都保护了国内大油企的垄断利益。不但在市场短缺、油价上行的环境下,大油企的垄断势力可以发挥得淋漓尽致;在供给过剩、油价下行的今天,“原油加成本”仍可以为脱离国际市场价格水平和国内竞争性厂商价格水平的垄断高价披上合法外衣。

   不难看出,由于“原油加成本”定价机制在本质上有悖于同国际接轨的价改方向,今后要成功地进行成品油价改并选择同国际接轨,就必须对现行的定价机制进行改革。油价下行,可能无需重新检验两大集团的垄断性质,也无需再次挑战相关职能部门的政策水平与实力,但需要再度考问的,至少应该是“原油加成本”定价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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