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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有效增加股东回报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05日 05:39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荆楚网消息 (楚天都市报) 证监会有关负责人日前提出,要“有效增加投资者回报,积极探索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长效机制”。分析人士认为,提高上市公司服务股东、回报股东的自觉性,有助于提振市场信心,保护投资者利益。

  现阶段我国资本市场的基本特征是“新兴加转轨”,上市公司更多重视“圈钱”而不重视“回报”,市场上不乏多年不分红的“铁公鸡”。

  与国际成熟市场相比,我国上市公司分红比率仍有一定差距。从分红占上市公司净利润的比例来看,英国、日本和中国香港地区的上市公司每年大约拿出40%至50%的利润用于分红,而内地市场即使在派现总额最高的2007年,2757亿元分红额也只占上市公司2007年净利润9483亿元的29%。

  目前,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被监管部门放到了“更加突出”地位。为此,证监会还出台了《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以鼓励和引导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提振市场信心。

  业内人士预计,随着我国上市公司越来越重视投资者回报,将有助于引导投资者理性投资,吸引更多长期资金入市。 (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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