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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洪遵义受审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04日 01:02  中国经济时报

   10月28日,原贵州茅台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乔洪被控受贿及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在贵州省遵义市一审开庭。

   据《每日经济新闻》报道,乔洪在法庭上对受贿1200多万元的指控供认不讳。另外,乔洪本人的犯罪事实除了他已承认的受贿1200多万元外,还有840万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和60万元(50万现金和价值10万元的金币)受贿款物。

   据悉,乔洪的落马与其四弟乔建华有直接关系。在茅台提价前囤酒,随后倒卖,是乔建华等乔氏家族成员牟利的主要手段。

   知情人士说,“乔建华借乔洪之名在北京、上海、深圳、青岛等地开设的公司数量有39家之多”。庭审中被控偷税的翰将贸易公司“就是乔建华为倒卖茅台酒成立的”。

   然而,乔洪的落马也与其实施的“限量提价策略”存在巨大的寻租空间有关。

   2000年8月,1953年出生的乔洪,从贵州省轻纺工业厅副厅长之职调任茅台总经理,主管销售。他加强营销渠道的建设,推行产量并无大增的“限量提价”策略。

   这是乔洪对茅台股份公司最重要的贡献,此举突破了茅台的营销瓶颈,公司利润大幅增长。从2000年到2005年,茅台集团的利润总额从3.9亿元增长到18.9亿元。

   但是,“限量提价策略”造成物以稀为贵,也成为了权力寻租的根源。国信证券分析师曾在报告里指出,由于茅台酒严重紧缺和巨大的价格差,每获一吨茅台酒的经销权,就可以立刻获利15万-20万元。因此,找关系囤酒、经销商行贿等现象,都不同程度的存在。腐败自然产生。

   2007年5月18日,中共贵州省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原总经理乔洪进行立案调查,并采取“两规”措施,于当年11月前后被批捕。与乔洪一起被关押的还有其四弟乔建华。

   乔洪曾经在茅台说过,他“不会让自己的任何亲属在酒厂任职、不会给自己的任何亲属批一瓶酒。”言犹在耳,斯人已去。

  (本报记者 龙昊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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