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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为缓解当前我国中小企业的融资困难,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近日,经国务院批准,中央财政新增安排10亿元,专项用于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的支持。连同已安排的资金,今年中央财政用于支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的资金达到18亿元,比上年大幅度增加。支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的资金,主要采取无偿资助方式,用于弥补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代偿损失。
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今年中央财政已出台了一系列财税扶持政策。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安排资金19亿元,专项用于支持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安排资金12亿元,支持中小企业“走出去”,开展国际经济合作。同时,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涉及大量中小企业的纺织品、服装的出口退税率由11%提高到14%。加大对各种收费的清理力度,进一步减轻中小企业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