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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法草案 让百姓吃上放心饭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31日 21:08  中国产经新闻

  本报记者 钟慧文报道

  俗话说民以食为天。食品者,近则关系到老百姓的身体健康,远则关乎国家的稳定大局。“有了法律的保护,我们才敢放心地吃!”北京市丰台区万年花城小区居民王英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发出如此的感慨。

  食品安全是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不断涌现的食品安全事件让人们谈“食”色变。“朔州假酒案”吞噬了数条宝贵生命,“冠生园月饼事件”险些葬送了一个知名品牌,“康师傅水门”形成了公众对品牌的信任危机,举世震惊的“三鹿奶粉事件”不但造成了无数婴儿的病痛,更对中国的奶业造成了重大摧残。

  “食品,是直接入口的,所以对人的身体影响是最大的,一旦出问题就会直接损害老百姓的身体健康和安全。我们需要的是安全的食品,是能够放下心理包袱放心地吃的食品。当然饿了得吃这是没有办法的事情,但是我们的生活水平早已脱离了单纯吃饱肚子的阶段,而是一种生活的品质和质量,质量好、安全的食品只是一个最为基本的要求。”上海的白领陆倩对本报记者说。

  以往,我国对食品安全的监管多是通过民法、刑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现的,它们的规范作用多是宽泛的,而专门针对食品的食品安全法草案则从专业角度规范了食品行业从制作到流通的各个领域,切实地将食品安全落实到位,它已经成为保护我们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

  “今年真的是中国食品安全的多事之秋,饮用水、奶粉、奶糖都出问题,最近鸡蛋也检测出了三聚氰胺。关键是出问题的食品都是老百姓日常要涉及到的,而非遥不可及的奢侈品,越是这样,产生的危害越大。如果法律对食品安全开始有了规范,加大对违法者的处罚力度,并且发挥老百姓在食品安全监督中的作用,实现食品安全让老百姓真正地放心是指日可待的。”王英说。

  食品安全法草案保护的客体是食品的安全以及消费者享受食品安全的权利,本草案不仅规定了政府职能部门的职责,同时还明确地鼓励食品消费者检举、控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消费者还有权向有关部门了解食品安全信息,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该草案规范的领域还明确决定了老百姓在其中的作用,如此二元化的互动能让法律的执行更具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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