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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银监局:非法贷款广告陷阱多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29日 07:07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证券时报记者 张若斌

   本报讯 一直以来,“贷款”之类的广告在一些报刊、网站等媒体上频繁出现,大部分人对其合法性始终半信半疑,但也有不少资金紧缺的客户抱着不妨一试的态度。为此,上海银监局明确表示,这类套用银行信誉的贷款广告背后存在着多种不规范行为,基本上均属于私人高息放贷行为,隐藏着极大的安全隐患。

   记者曾接到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电话,称其可以帮助客户委托理财,还可以向不符合贷款资格的客户提供所谓的“中小企业主综合授信担保业务”,最高贷款额度可达房产抵押额度的160%,月利1.8%,最长6个月。查阅该公司档案后发现,其资质是由上海市工商管理局核准登记成立的信用管理机构。7年来已经向银行和社会投资客户提供担保融资33亿余元。这样一个看似非常正规的公司,其业务资质是否合法合规呢?

   对此,上海银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央行《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也可以经批准投资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经营小额贷款业务。也就是说,其贷款资质是合法的,但并无权经营存款业务。因此,此类公司往往以投资咨询的名义吸收客户资金,其风险相当大。

   同时,值得注意的是其利息成本。很多非法的“贷款广告”都是在变相宣传民间高利贷、公开宣传信用卡套现等违规行为,既增大了银行放贷的风险,也为金融诈骗团伙提供了便利与机会。比如,有些发布“贷款广告”的公司并不具备从事金融业务经营的资质,有些甚至未经工商部门注册。这些从事贷款中介的机构一般会收取高比例的中介手续费,其收费、管理、约束等都游离于监管体系之外。又如,不少广告宣称可以无条件快速发放短期贷款,这并不符合银行正常的贷款审查程序和放贷要求,基本上均属于私人高息放贷行为。

   此外,还有些公开宣传信用卡套现等内容的广告,其背后则存在诈骗的可能。事实上,银监会已经多次就信用卡非法套现活动作出风险提示,要求各金融机构切实加强对信用卡透支额度、签约商户、持卡人领卡用卡行为等方面的管理。

   上述人士还表示,中小企业要解决融资难的现状,还是要依靠商业银行或正规的小额贷款公司。当前,各中资银行业金融机构已经推出了多项措施,继续加大小企业金融服务推进力度;同时,上海市还先后批准在松江、嘉定、宝山、青浦、南汇、闵行等六区率先试点小额贷款公司,为当前小企业发展中存在的资金困难问题拓宽了正规的融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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