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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首例农资先行赔付诞生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27日 09:24  长江商报

  本报讯(记者 孙厚光 通迅员 李斌)记者昨日从武汉市工商局获悉,今年该市新推“农资先行赔付”制度后,近日,首例农资先行赔付案例诞生。黄陂一农民因购买到假种子,在没获得相关方面赔付的情况下,工商部门10月23日先行赔付1500元。

  据了解,2008年4月黄陂区盘龙城经济开发区刘集村村民范先生在刘集村光华日杂门市部花108元购买水稻种子,播种后种子没有抗病力,联系商家,商家却不予解决。范先生随即投诉到了滠口工商所。

  执法人员调查时发现,光华日杂门市部不能提供出品种审定证书的复印件,工商致电发现,湖北中香米业有限责任公司也没该品种的品种审定证书。

  为让农户早点获得赔偿,不耽误农时,滠口工商所工作人员决定启动农资先行赔付制度。而对于经营者因销售假冒伪劣种子而造成的责任过错,工商部门将依法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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