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沈玮 西安报道
一石激起千层浪。10月14日,《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征求意见稿)》终于公布,并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
“看完之后,我的感受就是,国家想用计划经济的手法解决穷人看病的问题,用市场经济的手法解决富人看病的问题。”18日,西安,在2008中国药品零售业态信息发布会上,百洋医药集团总裁付钢表示。
记者采访的多位业内人士都指出,新医改必将对整个医药市场带来扩容。而扩容之后,最先受益的还是中低端市场。
在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确立后,全国4600多家制药企业将面临两条道路的选择:要么通过大规模生产,降低成本,进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要么就有手握独家的品种或品牌产品,在相对利润更高但营销投入也更大的高端市场拓展。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
在新医改方案中,为了实现“全民享有基本医疗保障”,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一项重要内容。所谓基本药物是指,国家按照“防治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使用方便、中西药并重”的原则,结合我国用药特点并参照国际经验,确定的药物通用名目录。
事实上,基本药物目录,在我国一直存在。自1996年制定《基本药物目录》后,国家药监局几乎每两年要对该目录进行一次调整。在2004年完成最近一次调整后,目录已经包括2033个药品。
但在原先的管理体制下,该目录一直未得到有效推行,甚至形成了市场上廉价药供应紧缺的状况。在秦脉医药科技公司总裁王波看来,过去,基本药物目录未能得到推行,是医药体制的根本性问题造成的,企业并无生产动力。
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国家提出建立基本药物制度,不仅要甄选出药品目录,同时要以制度的方式,去推行“这些主要供应农村和社区市场的基本药物”的生产和流通。
征求意见稿对基本药物制度做出如下阐述:中央政府统一制定和发布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本药物由国家实行招标定点生产或集中采购,直接配送,在合理确定生产环节利润水平的基础上统一制定零售价。
SFDA南方医药经济研究所所长林建宁表示,未来,基本药物将对社区和农村进行全覆盖,对医院来说,在使用和报销上,基本药物则是首选,并将保证大比例使用。
征求意见稿中明确指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全部使用基本药物,其他各类医疗机构也要将基本药物作为首选药物并确定使用比例。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体系药物报销目录”,并且,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
目前,我国市场上流通的药品多达上万种,来自政府部门的消息称,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正在最终确定,将会减少至700种左右。毫无疑问,进入基本药物目录,将为企业直接带来一块10亿人的市场。
如果成为国家基本用药的产品,基本不需要促销和推广,只要按照国家的指挥棒完成相应的生产任务即可。而目录以外的相当数量的品种,未来在医疗机构的使用将大大受限。
“两条路”的抉择
基本药物的生产,将逐步集中于为数不多的大型药品生产基地。业内普遍认为,新的医改方案“对国家基本药物的生产供应体系的规定”一旦执行,将直接改变中国医药产业的格局,大规模兼并重组和洗牌在所难免。
一位药企负责人对记者表示,目前,医药企业必须行动起来,确定自己在未来市场竞争中的定位和战略选择。
对全国4600多家医药生产企业来说,如果不能成为国家基本药物指定生产基地,将失去相关产品的市场准入证。如果企业的产品是市场同质化品种,但又无与大型药企竞争进入基本药物采购的实力,下一轮行业洗牌中必然将被淘汰。
但企业对于是否争取进入基本药物目录,还有着不同的选择和判断。
[1][2][3][4]
相关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