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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文中获刑18年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17日 09:54  东方早报

  原物美商业董事长

  早报讯物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前董事长张文中,近日被河北省衡水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8年。目前,张文中尚未提起上诉。

  据财经网报道,9月24日,张文中案在衡水中院开庭审理。检察机关指控张文中涉嫌单位行贿、挪用资金及诈骗。检方还指控物美控股集团犯有单位行贿罪。

  庭审中,包括张文中胞弟、物美控股总裁张斌,物美商业现任董事长吴坚忠在内的多位物美高层,均至现场旁听。

  今年46岁的张文中,曾是北京物美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8277.HK,物美商业)董事长。上世纪80年代末,张文中在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价格司任职,1994年,在北京创立物美商城。

  物美获得大力支持的背后,是张文中跟北京市前副市长刘志华的个人交情匪浅。2003年11月底,物美商业在香港创业板挂牌交易,筹资5亿元,刘志华曾前往撑场。

  2006年11月13日,受刘志华案发牵连,张文中被警方带走。不过此次检方指控未涉及张文中与刘志华的关系。

  今年10月14日,刘志华被控受贿一案,也在河北衡水中级法院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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