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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塑”之外还需倡导绿色环保消费理念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10日 07:03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塑协塑料再生利用专业委员会副会长董金狮指出

  “限塑”之外还需倡导绿色环保消费理念

  □ 本报记者徐建华/文

  从6月1日“限塑令”正式实施至今已经4个多月,对于“限塑令”带来的产业影响和“限塑令”对于治理“白色污染”的效果,知名环保专家、中国塑协塑料再生利用专业委员会副会长董金狮近日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认为,“限塑令”针对的是塑料包装行业环保化与可持续发展问题,其针对的仅仅是超薄塑料购物袋生产行业,而这仅是整个塑料包装行业中很小的一部分,并不会对整个塑料包装行业的发展轨迹和产业结构产生重大影响。但是考虑到“限塑令”的产生背景,环保呼声的高涨及发展循环经济的迫切要求,塑料包装行业乃至整个包装行业仍然应该对此高度关注。而要彻底治理白色污染,单靠“限塑”不是一招鲜的办法,应同时在广大消费者中倡导绿色环保的消费理念和健全回收体系才能真正管住塑料袋。

  据统计,我国每年包装废弃物的数量在1600万吨左右,除啤酒瓶和塑料周转箱的回收情况较好以外,其他包装废弃物的回收率相当低,由此也给资源的消耗以及环境带来很大压力。在日本,塑料购物袋的使用比我国有过之而无不及,却鲜有污染。究其原因,一是商场、街市、公园、生活区布满了回收点;二是所有商家在出售商品的同时也有回收垃圾袋的义务;三是市政环保设施紧密与生活习惯接轨,垃圾处理设施完全适应现代生活方式,将大部分塑料作为资源进行合理利用。

  “包装废弃物回收管理体系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不仅局限于超薄塑料购物袋领域,对于纸品包装、金属包装、木质包装来说,回收工作同样应该引起关注。”董金狮说。

  董金狮认为,要解决塑料袋的污染问题,需要从5个方面着手:

  一是应尽快建立一套既能限制塑料购物袋生产,又能控制塑料购物袋使用量的约束机制。也就是不仅要向使用者开征“塑料袋使用税(费)”,同时也要向生产厂家开征“塑料袋污染治理税(费)”,这样可以缓解过多的污染治理费用负担,不使污染治理这一沉重的负担一味地由政府和社会担负着。

  二是限制塑料袋的使用范围,制定严格的质量标准,规范生产厂家和使用者的行为,遏制滥产滥用和乱扔乱堆现象的发生。严厉打击制售劣质塑料袋的地下黑工厂黑市场,不合格的塑料袋严禁进入市场。

  三是提倡绿色消费,提倡“少用一点,回收一点,降解一点,替代一点”的消费方式,使消费者养成少用或重复使用购物袋的良好习惯。

  四是建议有关科研机构能够进行资源整合,联合开发研制出功能良好,价格适中,又不会污染环境或污染较少的替代产品,方便群众生活。

  五是要尽快建立垃圾资源化系统,对废弃塑料进行合理处理和再生利用,形成“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以及产业化”的垃圾处理运行机制,才能变垃圾为资源,实现塑料制品的生产-使用-回收-再生的良性循环。《中国质量报》

本报记者 徐建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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