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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赵红梅乌鲁木齐报道 2008年,中央财政安排新疆农机购置补贴资金2亿元,目前,补贴资金已落实90%以上。这是记者日前从有关部门获悉的。
今年中央财政安排新疆的2亿元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是上年的3.22倍,增幅超过全国平均水平,新疆所有的农牧业县(市),包括县(市)辖区内地方农牧林场都能享受到补贴政策,补贴农机具种类也由过去的8大类25种扩大到10大类37种。补贴政策明确,在单台农机具补贴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前提下,对大型自走式棉花采摘机补贴限额可提高到20万元,100马力以上大型拖拉机和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补贴限额可提高到8万元。针对新疆喀什、和田、克州等南疆三地州的实际情况,补贴政策还放宽了动力机械范围,允许这三个地州购买17马力到25马力的拖拉机。
受益于这一补贴政策,今年新疆各地农牧民积极购买农机用于农业生产。截至目前,新疆各地农牧民共购置农机具3.18万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