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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垄断纠纷”可跳过行政环节直接诉至法院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9月09日 02:08  北京商报

  商报讯 (记者 郭莹)消费者和受损企业提起的反垄断民事诉讼,法院可按“垄断纠纷”案由直接受理。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民三庭负责人在解释《反垄断法》适用问题时表示,这意味着案件可以跳过行政处理,直接进入诉讼程序,更有利于保护消费者和受损企业的合法权益。

  据民三庭负责人介绍,考虑到反垄断法与制止知识产权滥用行为和保护知识产权紧密相关,也与反不正当竞争法同属于竞争法范畴,最终将垄断纠纷与各种不正当竞争纠纷进行集中,统一纳入知识产权纠纷范围,明确规定了“垄断纠纷”的案由。

  最高法不仅要求各法院依法受理和审判反垄断行政诉讼案件,而且明确指出,因垄断行为提起民事诉讼的,只要符合民事诉讼法和反垄断法规定的受理条件,就应依法受理并审判。这条规定打消了此前业界对《反垄断法》中“对涉嫌垄断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反垄断执法机构举报”的不同认识,因为该条未明确说明提起反垄断民事诉讼是否需要先经过行政处理。而在我国商标诉讼案件中,都是行政机关处理后,当事人才能向法院提起诉讼。这样如果行政机关不处理,就会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民三庭负责人表示,反垄断法规定法院直接受理将使消费者和受害企业跳过行政处理,直接进入诉讼程序,这样更有利于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据悉,最高法准备于近期在其知识产权庭设立专门负责反垄断审判的合议庭,以加强对全国法院反垄断民事审判工作的研究和指导。

  据了解,近期可口可乐公司收购汇源公司的案件正在面临商务部的审查,而审查的主要依据就是实施了一个月的反垄断法。目前这种审查只是一种行政行为,反垄断法对这部分法律规范规定得比较明确。一旦商务部认定可口可乐收购汇源不构成垄断,而国内的饮料生产企业和消费者又认为可口可乐收购汇源后形成了对饮料行业的垄断,那么究竟该向哪个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并且该在诉讼中承担什么样的举证责任将成为受害者提起诉讼的一个障碍。

  法院一旦认定可口可乐构成垄断,除了可以判处对案件起诉企业进行赔偿外,是否还能够判定可口可乐终止垄断行为,以及起诉企业可否持胜诉判决要求撤销行政决定,这些都将成为现阶段困扰反垄断案件审判的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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