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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源收购案无须安全审核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9月05日 23:27  中国经营报

  可口可乐提出收购汇源果汁,一石激起千层浪。据说有80%以上的网民反对此项收购,认为这是跨国公司吞并中国民族品牌的又一个典型案例。

  从所有权角度讲,汇源大老板朱新礼及其他主要股东当然对自己的股份有绝对处置权。但是不是我们没有权力干涉朱新礼卖出汇源,也就没有任何理由审核或者阻止可口可乐收购汇源了呢?当然不是。汇源虽是香港上市公司,但它的业务在中国内地,其并购对中国的市场竞争有影响,中国政府有权力进行管辖。

  根据我国《反垄断法》及有关规定,可口可乐收购汇源已经超过了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应向中国政府申报。但几乎所有反对者在列举阻止收购理由时都犯了常识性错误。

  我国政府对外资并购案的审核,是从两个方面进行的:一是因为外资区别于内资的特性,需要对其进行市场准入审核,看其是否符合我国有关外商投资管理的法律法规,所谓对国家安全或国家经济安全的影响,就是从这个角度考虑;二是市场竞争审核,看并购对该领域的市场竞争会产生什么影响,会不会妨碍竞争、损害消费者利益等,主要就是进行反垄断审核。

  对外资的市场准入审核,最容易犯的是泛化的错误,即以为所有的外资并购都涉及国家安全,不管什么行业、什么产品。挖掘机事关安全、胶卷事关安全、啤酒事关安全、饮料事关安全……还有哪个行业、哪个产品不事关安全呢?化妆品、牙膏都成了关系“国计民生”的产品,成了所谓的战略行业,有关外资并购都要提到国家安全或国家经济安全的高度来考虑,实际上已经没有产业政策可言了。

  而对市场竞争的审核,则最容易犯差别化错误。普遍的观点理所应当地认为,对于外资并购的反垄断审核,就是应该比内资并购严格些!国有企业的垄断,是肉烂在锅里;民营企业的不正当竞争,那也是自己的孩子——好歹还有个感情取舍吧。而外商投资?非我族类,其心必异,并购一个龙头企业就是“斩首行动”,收购一个知名品牌就是“束之高阁”,占有资金、技术、管理、营销、品牌优势就必然不正当竞争,唯有看得见的手才能约束其行为。于是乎,凡涉及外资并购国内有点名气企业的案例,要求政府亮出反垄断之剑的呼吁就甚嚣尘上,全然不顾垄断判定的基本标准和简单事实。

  近年来几乎所有的外资并购案都发生在行业集中度远远不够、且行业特点和国内外竞争态势也决定了不可能形成垄断的领域,却无一例外地都被要求以反垄断为由制止并购。假如反垄断成了封闭市场、排斥竞争的工具,对行业、对国家、对民众有什么好处?

  以此观照可口可乐收购汇源一案的评论,就会发现上述两方面错误都有体现。之所以有80%强的网民反对这一收购,也正是由于没有搞清楚这两个基本问题,或者把两者混为一谈。

  笔者对于可口可乐收购汇源果汁的观点很简单:尊重朱新礼的权利和选择;政府部门依法进行反垄断审核——至于国家安全审核就免了吧,此案还远远没重要到那个份上。

  作者为商务部研究院高级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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