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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900员工与沃尔玛签订集体合同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8月30日 05:43  荆楚网-湖北日报

  荆楚网消息 (湖北日报) (记者江卉、通讯员胡文辉、李军)26日,沃尔玛(武汉)徐东大街、中山大道两分店行政方与工会举行集体合同签字仪式。“签集体合同,就好比一把筷子和一根筷子的关系。”省总工会负责人表示,这将给我省外资、民营企业的集体合同签订起到很好的示范作用。

  据了解,这份集体合同涉及沃尔玛两家分店的近900名员工,集体合同对“劳动报酬、工资增幅、带薪休假、社会保险、劳动保护”等必备条款作出了明确规定。包括协商建立了工资集体协商机制,经约定2008年、2009年公司全日制员工工资平均增长幅度为8%;工作满三年的员工可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规定了带薪休假、社会保险、女工权益保护等员工福利待遇。“今后我们职工在薪酬上有了‘讨价权’。”沃尔玛中山大道分店工会负责人表示,沃尔玛武汉两分店签订集体合同,其意义不亚于沃尔玛工会组织成立,两年前沃尔玛成立工会是企业员工依法的自主选择,现在签订集体合同是企业与工会合作的成果。

  在签订集体合同之前,沃尔玛武汉两分店的员工均与公司签订过劳动合同。据了解,劳动合同是由劳动者本人与用工单位签订,而集体合同是由工会或职工代表与用人单位签订。在劳动法律、法规、政策中有原则性规定的未尽事宜,或没有原则规定的事宜都可通过集体协商,在集体合同中加以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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