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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清:补贴中石化人大批了吗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8月28日 03:35  每日经济新闻

   26日,中石化董事长苏树林率领中石化财务总监等高管赴港出席中报业绩说明会。苏树林透露,8月份已获政府确认,第三季度炼油加工会继续获适当的补贴;但由于国际油价持续下跌,相信补贴总额将比第二季度少。

   中石化今年上半年获得财政补贴303.3亿元,平均每个月50亿元。此前关心中央财政支出的民众也许会注意到,2005年,中石化集团从中央财政得到的“退库”是100亿元;2006年,中央财政弥补他们“政策性亏损”的资金是50亿元,2007年的补贴是49亿元。到了2008年,不再以年为单位而是以季度乃至以月为单位了,比如5、6月份就飙升到每月80多亿元。多次补贴,动辄几十亿上百亿元资金,多次涉及到公共财政预算调整,却没有一次报经全国人大同意和批准,这本身就匪夷所思。现在更绝,连中石化自己都能够宣称今后的补贴意向和资金数目了,实在让民众大跌眼镜、瞠目结舌,让人禁不住要问:《预算法》对此还有约束力么?

   《预算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各级政府对于必须进行的预算调整,应当编制预算调整方案。中央预算的调整方案必须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和批准。未经批准,不得调整预算。”《预算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预算调整方案应当列明调整的原因、项目、数额、措施及有关说明,经本级政府审定后,提请本级人大常委会审查和批准。”而国家财政多次对企业的补贴都是由财政部门直接拨付,除了数额外,补贴的原因、用途很少向作为公共财产主人的全国公民进行交代。

   近几年来,石油巨头要求补贴的理由如出一辙,都是强调炼油板块和进口环节出现亏损,而这都是政策性问题造成的,国家理应承担责任。这本是实情,然而去年政府连续提高成品油价格,这对解决炼油环节的亏损有着积极作用,中石化炼油板块的政策性亏损幅度远远低于前两年。退一步说,作为集团公司,拥有完整的探、采、炼、销、进、出等石油经营链条,在这个庞大的链条里,有某个环节不产生利润或者发生亏损,实在是市场经济应有之义。比如有业内专家指出,国际油价的高涨虽然造成炼油企业亏损,但另一方面乙烯等价格的狂飙也远远高于国际油价升幅,因此炼油企业总体业绩 “绝不会难看”。况且石油企业垄断资源、垄断经营并享受国家一系列优惠政策,在保障油品供应、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尽职责本就是天经地义之事。

   至于石油巨头把局部亏损放大、把行业利润淡化,再凭借垄断权威和强势资本向国家要挟,只是他们经营的策略罢了,意在强化他们不可一世的经济和政治地位,以获取更多的非经营性利润。而他们的意图屡屡得逞,除了有关部门屈服于大公司压力、公共财政支出随意性太大、行政管理不能够按规范操作之外,根本原因是《预算法》被虚设。

   如果说国家有必要给一些国有企业“补贴”的话,并不是只有石油巨头才能够享受这样的待遇,许多国有企业尤其是肩负国计民生重任的企业更有资格提出申请。至于补不补,补多少,怎么补,这牵涉到预算的调整、政府的审定和人大的批准。一句话,就是要回到法律的程序上来,依法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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