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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部门:水桶破裂,厂家需赔连带损失
本报讯(记者 孙厚光 通讯员 付鸿竹 吴长春 实习生 高静)去年至今,纯净水桶质量问题造成财产损失的消费纠纷已达50起,占饮水机类投诉近四成。武汉市工商局昨发布消费提醒:购买纯净水的同时,除考虑水的质量外,水桶质量也需格外注意。
水桶破裂 家具受损严重
今年6月10日,黄陂前川街某纯净水销售店送水员,按电话约定将桶装纯净水送到陈女士家,并帮助其把水桶安装到饮水机上。次日早晨起床后,陈女士发现新换的一桶纯净水所剩无几,而放饮水机的组合橱柜已被水浸泡,表皮装饰开裂,柜体部分变形。
经检查,原来是水桶破裂,陈女士遂与纯净水销售店协商,纯净水销售店负责人说,水和桶都是厂家的,他们只是代销,要赔只能赔3桶纯净水。陈女士不能接受,便投诉到南门工商所。
水桶质量引发50起消费纠纷
昨日,记者致电武汉市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据该中心介绍,去年至今,他们共受理饮水机类投诉134件,其中50件涉及纯净水桶质量问题造成财产损失的消费纠纷,占比达37.31%,达到总量的近4成。
12315指挥中心相关负责人指出,由于饮水机水桶系重复使用,特别是有的送水员和用户在更换水桶时手法较重,致使桶口频繁受撞容易老化开裂。
关于此类问题,厂家该负什么责任?黄陂区消协秘书长沈国和介绍说,“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5条明确规定,消费者或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因此,当饮水机水桶出现问题,并导致家具等其他相关物品受损时,商品提供者需赔偿连带损失。”
据悉,上述陈女士的投诉,经黄陂南门工商所工作人员调解,纯净水销售店已赔偿陈女士损失1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