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增值税转型试点新增地震灾区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8月09日 01:40  金羊网-新快报

  专家建议尽早全国推广

  新快报讯(记者 骆智冕 实习生 卜李敏)继东北老工业基地、中部26个老工业基地城市、内蒙古东部五盟市之后,财政部又新增第四批增值税转型改革试点范围。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汶川地震受灾严重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暂行办法》,将汶川地震受灾严重地区纳入改革试点的范围。

  财政部表示,目前正在抓紧研究增值税转型在全国范围内推行的具体方案和办法。有专家表示,经过四年多的试点,增值税转型全国铺开已经不存在难点。当前我国正值经济结构转型,应该尽早铺开。

  全国铺开最多减收千亿

  《办法》明确,第四批纳入增值税转型改革试点范围的地区,主要涉及四川、甘肃和陕西三省被确定为极重灾区和重灾区的51个县(市、区)。这既是支持汶川地震灾区灾后恢复重建的一项重要税收政策,也是增值税改革全面推开前又一次重要的改革试点。

  据了解,增值税由生产型转为消费型是我国主要的减税措施之一,在全国铺开也是今年财税改革研究重点。不过,“目前在全国范围执行已经没有难点,迟迟未推出可能是怕税收减少,会增加今年财政支出压力”。中国税务学会理事、中山大学税收与理财研究中心主任杨卫华分析认为。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安体富估计,增值税转型如果推向全国,可能会造成财政减收1000亿元左右,从目前的财政状况看,财政有足够承受能力。

  杨卫华也认为,1000亿元应该是减收的最高值,“照试点情况看,东北地区,原来估计一年减收135亿元左右,但实际最多也就60亿元。即使减收千亿,与我国近年财政收入的高速增长相较,也不会构成财政压力”。

  宜尽早全国推广

  尽快全国范围内推广增值税转型已经成为业内专家一致的呼声。今年年初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时,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就呼吁,增值税改革推向全国正当其时,增值税转型实际上是给企业减负,导向上是鼓励企业设备更新和技术升级,有利于提高企业整体竞争力。

  “即使短期内税收减少,但长期来看可促进经济结构转型,提高国家财政收入。”杨卫华说,政府应尽早铺开,截至今年6月底增值税转型试点已经开展四年多,长期试点在各地区间经济发展上有违公平性。“建议政府克服困难,最好在今年第四季度就全面铺开。”

  相关链接

  地震灾区的增值税“新政”

  《汶川地震受灾严重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暂行办法》具体调整和完善的主要内容:

  1.取消增量限制,允许企业新购入的机器设备进项税金全额在销项税额中计算抵扣;2.取消行业限制,除国家限制发展的特定行业外,其他行业全部纳入增值税转型范围;3.将计算退税办法调整为正常抵扣办法,转型办法趋于规范,征纳双方操作简便;4.对统一核算的总分支机构制定更为优惠的政策,规定总机构不在受灾严重地区,由总机构购进并用于受灾严重地区分支机构的固定资产,可由总机构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

【 新浪财经吧 】
不支持 Flash
Powered By Google ‘我的2008’,中国有我一份力!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