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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垄断法》迫厂商放弃管制 车价开始自主优惠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8月04日 05:51  理财周报

  中级车市场上,主流车型都打起了“价格牌”

  理财周报记者 罗裕/文

   8月1日起将实施的《反垄断法》,已经受到了汽车厂商的空前关注。“《反垄断法》将给目前中国汽车销售业态带来重大变革,长安福特不会去控制市场价格,我们可不想得到处罚。”长安福特销售公司总经理何骏杰在接受理财周报记者采访时如是表示。

   记者近日从相关部门获悉,由于部分条款与《反垄断法》存在冲突,汽车销售行业的指导文件《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将被修订,其中重点指向限制最低销售价格、限制跨区销售和厂家垄断零配件配售等“潜规则”上。种种迹象表明,汽车销售行业将从8月1日起迎来一场新的变局。

   汽车行业中由于品牌众多,并没有类似微软这样的占据超高市场份额的企业。国家信息中心经济咨询中心主任徐长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汽车销售是个过于细分的市场,《反垄断法》短期内不会明显影响汽车销售业态。”

   业内专家向寒松则向记者表示,“几乎没有一家企业的市场占有率能达到10%以上,因此并不存在横向垄断。但纵向上厂家、销售商、供应商三位一体的控制,他们在最低限价之外,涉嫌垄断的行为还包括限制跨区销售和厂家垄断零配件配售等。”

  车价话语权转向经销商

   据理财周报记者了解,从7月中旬开始,长安福特、东风日产等汽车企业已经摒弃那些与《反垄断法》相违背的举措。这些车企正准备根据《反垄断法》修改相关规定。这些汽车企业的调整主要指向限制经销商最低销售价格和限制销售区域两方面的“潜规则”。

   长安福特销售公司总经理何骏杰日前在上海媒体会上接受理财周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长安福特已经做好应对《反垄断法》的实施准备,福特在全球市场中具有很成熟的《反垄断法》处理经验。

   “蒙迪欧和福克斯的市场价格出现下跌,不能说是长安福特的价格失控,因为我们根本没有去控制价格,”何骏杰表示,“我们不妨用即将实施的《反垄断法》来解释这一市场行为,长安福特不会去控制市场价格,更不会去设最低限价。新法规出台后,厂方除了密切关注市场变化和消费者需求,继续推出性价比更优的车型升级产品外,还应全面提升经销商整体服务水平。”

   除厂家积极应对《反垄断法》外,经销商们也在试水“新游戏规则”。近日,广州丰田成为首家响应《反垄断法》的汽车生产企业。成都三家广州丰田经销商宣布开始对凯美瑞实施“自主定价”,引起业内广泛关注。

   广州丰田副总经理冯兴亚解释称,“这三家经销商的表态并没有得到厂家授意,厂家和经销商都希望能提前适应新法律,越早采取就有越充分的时间调整。”据记者了解,实际上此前广州丰田已经出台了不再管制终端价格的商务政策。

   从车市的现状来看,正是取消了最低限价,近期车价变动尤为活跃,部分库存压力较大的经销商根据自身情况大打优惠牌。此前价格一直很稳定的凯美瑞,目前在广州优惠已到2万元了;第八代雅阁迅速以过万元的优惠进行回击;中级车市场上,主流车型都打起了“价格牌”,上市不久的新凯越优惠幅度达1.5万元,月销量稳定在万台以上的卡罗拉最高优惠达1.6万元。

  汽车保养保修保质起变化

   厂家取消最低限价后,经销商忙于降价是应对即将实施的《反垄断法》的直接反应。但《反垄断法》对车市即将造成的冲击,显然不只是最低限价的终结。

   据理财周报记者了解,对于之前业界争论最多的“在非4S店保养等于放弃保修”的条款,上海经销商已开始出现了松动。理财周报记者从上海部分经销商处了解到,目前经销商在具体实行这个政策时,往往主动将政策放松:只要质保期内的外修中不碰触三大总成,经销商仍给予质保。

   “因为目前的政策并不明朗,所以我们只能碰到一个解决一个,”经销商表示,“由于目前《反垄断法》还未实行,现行的保养政策已经违背了厂家制定的规则,也违反了行业规则,所以只能私下进行。”

   在《反垄断法》实施后,汽车经销商经营风险将明显加大。上海某雪佛兰品牌经销商负责人向记者指出,取消最低限价,意味着同品牌经销商之间的价格战将更加惨烈,有些在资金链压力之下甚至会亏本销售,其他经销商的利益将受到损害。而取消区域销售限制后,同城经销商可以互相争抢客源,对经销商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

   更关键的是,成熟的4S店最大的利润环节并不在销售上,而是在配件供应和维修上,因为厂家借4S店控制了零配件供应渠道,保证4S店在本地市场的独占性。但根据《反垄断法》这种行为涉嫌垄断,目前汽车行业中投诉最多的正是汽车维修和配件价格,一旦最终出台的细则认定垄断配件销售属垄断行为,经销商又少了一个重要利润来源,原来动辄投资千万元的4S店收回成本将变得更加困难,经营风险明显加大。相关统计部门数据显示,今年有超过三分之一的经销商处于亏损之中。

   “从汽车行业整个销售模式演变,以及销售竞争的充分程度上来讲,4S销售模式变革是大趋势,”上海邦德汽车营销管理研究所裘文才向记者表示,“《反垄断法》给汽车销售业态变革提供新的契机,大汽车销售集团更容易以资本谋求行业地位,未来将形成一批具有地域性质的跨区销售集团,销售企业强强联合也将出现,而中小经销商将通过渠道和灵活取悦于市场。”

   此前,我国4S店销售模式所一贯奉行的《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与《反垄断法》存在部分冲突,其修订成为必然。据理财周报记者了解,该《办法》修订方案已由中国汽车流通协会上报给商务部等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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