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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饼消费推行“首问责任制”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31日 07:35  解放日报

  本报讯 (记者 任羽中)存在质量问题的月饼,消费者可要求月饼生产企业或销售企业的任意一方解决问题,被找到的企业不得互相推诿,须在24小时内解决消费纠纷。昨天,本市81家月饼产销企业承诺在今年的产销过程中实行“首问责任制”,减少消费纠纷。

  离中秋节虽仍有时日,但有关月饼的促销大战已经开始。市消保委根据历年的投诉情况,与市食品协会、市烹饪协会、市餐饮行业协会、市旅游行业协会等机构昨天联合召开座谈会,倡议本市月饼产销企业从月饼包装、广告宣传、提货承诺、质量安全和售后服务等各个环节做好消费维权工作。本市81家月饼生产企业全部响应倡议,表示要实行消费纠纷“首问责任制”,并全面抵制过度包装或搭售茶叶、瓶酒、餐具、饰品等物品的月饼上柜供应;而在因企业原因造成消费者不能按时提货的情况下,企业除了告知具体提货时间外,特殊情况下还将送货上门。

  又讯 有关专家分析称,受到原材料价格上涨因素影响,今年中秋月饼的零售价格预计将有不同程度的上涨,部分品种价格涨幅可达10%至20%,其中中低档产品的价格变化会较为明显。

  市食品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张惠明昨天透露,由于月饼生产成本上升明显,今年中秋月饼的零售价格将会“水涨船高”。统计显示,月饼生产所需的各种主要原料价格自去年以来纷纷走高。例如食用油、猪油等价格上涨超过30%,莲子、松仁等果仁类原料的价格涨幅达到50%左右。不过,高档月饼和中低档月饼的价格变化将有较大差异。由于高档月饼本身的利润比较丰厚,预计价格涨幅不太明显;但中低档月饼生产企业为了维持必要的利润空间,产品零售价格预计将上调10%至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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