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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网店新规将生效 专家抛出“三不原则”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31日 00:07  中国经济时报

  ■本报记者 赵明

   8月1日,北京工商将强制试点推行网店新规。

   7月29日,“中国网络零售产业环境学术研讨会”(以下简称“研讨会”)在京召开。与会专家呼吁,网店新规宜采取免费备案制,而非收费许可制;监管一直考虑征税而不是免税,也是一种行政不作为。

   此外,专家呼吁,国家应尽快出台电子商务促进法,对各地政绩冲动下的行政行为予以规范。

  三不原则

   “网络零售产业规模占整个零售业5%以下时,政府不要管;网络零售就业人数在500万以下时,政府不要管;网络零售年收入在5万元以下的就业人员,政府也不要管。”在社科院信息化研究中心主办的此次“研讨会”上,社科院管理学院副院长吕本富提出上述“三不原则”。

   专家一致认为:中国网络零售还处于萌芽阶段,北京工商局出台网店新规时机过早。

   国家信息化评测中心常务副主任姜奇平说:“根据社科院研究,中国网络零售还处于起步阶段,只占零售业的1%,仅占电子商务的3%,而且处在每年以百分之百增长的培育期。与发达国家相比较,中国网络零售比例是0.63%,而美国是3.72%,韩国更高达7.65%。”

   中国信息协会副会长、国务院信息化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杜链是中国信息化立法权威,参与制定了国家信息化“十一五”规划和电子商务“十一五”规划。他表示,“相比电子商务发展进程的复杂性、多样性,传统管理工具和手段相对简单,在这种情况下,要拿出管理办法,往往风险比较大。”

  备案制

   “规范前提是不能增加这些经营者的负担,不能增加交易成本。从这个前提出发,现在要搞备案制,而不是许可制。” 国务院国资委研究中心新产业研究部副部长卢奇骏表示。

   他认为,“政府的管理方法应该是事后管理,而不应该事前介入。”

   “事前做资格认证,根本无法确定进入市场经营者是不是合格经营者。最好的办法就是谁出现问题我制裁谁,对经营者进行严格惩治,这能起到很强的市场惩戒作用,会反过来促进行业发展。”

   吕本富特别提醒,政府官员要防止政绩冲动。

   北京科技大学教授,中国电子学会电子商务专家委员会副主任梅绍祖认为,政府应该积极研究如何服务的政策,而不是简单的收费政策。“我们需要好的环境而不是光想到限制,不是光监管还要提供服务。”

  出台促进法

   “我们需要制定一个产业促进法,而绝对不是一个像网店新规这样的限制法。”卢奇骏说。

   作为研究产业宏观发展专家,卢奇骏认为,这个法律也不应该是由北京市工商局这一级政府出台的。他说:“应该是国家层面的立法,高于地方政府法规。要兼顾社会各个阶层、各个主体、各部门的利益调整,这样才比较能够在中长期内指导、引导和促进产业发展。”

   电子商务专家赵廷超和杜链一起参与了制定国家电子商务的十一五规划。赵廷超说:“中国‘十一五’期间对电子商务监管是研究阶段而不是制定阶段。地方政府的做法应该遵循中央政府原则。但目前情况可能需要国家尽快出台国家大法来规范地方及部委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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