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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垄断法实施在即 汽车市场或将哗变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29日 13:04  浙江市场导报

  蔡瑜 马克强

   《反垄断法》实施后,任何一个品牌都不能只靠专卖的形式来独自占有市场份额。

   杭州汽车市场近期遭遇风云突变,继一汽夏利、菲亚特、力帆杭州4S店关闭之后,畅销品牌一汽大众杭州现代4S店于近日停止了与厂家的代理协议,萧山另一家一汽大众4S店也转卖东风日产,浙江众城汽车起亚4S店关闭。

   8月1日,《反垄断法》将正式实施,这一部并非针对汽车行业的专项法律,却可能在汽车行业掀起轩然大波,汽车4S店可能会将迎来更大的压力。

  压力与契机

   2005年开始实施的《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条款与即将实施的《反垄断法》精神有所背离,使得在《管理办法》中尝到甜头的4S店将面临变革。

   《反垄断法》的实施,或可打破在汽车行业存在多年的限制跨区销售、设定最低销售价格、品牌专卖形式等潜规则。

   “在中国现在的市场模式之下,4S店是不可能再延续下去的。”浙江世纪汽车市场总经理董沛华对《市场导报》记者说道,“4S店这种销售方式与大众消费不相符,实际上变相地制约了汽车市场自由竞争的状态。”

   “4S店不利于投资商和消费者。”董沛华向导报记者解释说,“4S店投资成本大、费用高,土地、建筑、装修和配备要求高,费用过大,销售量小的店无法承担高昂的费用;而且辐射面小,抗风险能力差,投资商无法实现资金回笼。基于这些缺点,在《反垄断法》实施后,4S店的压力将急剧增加。”

   杭州汽车城执行总经理陈钧则认为,在短期内,4S店不会消失,这是由4S店“头口水”带来的诱惑决定的。在新车上市时,4S店可以从中获得诱人的利润;并且出于收回成本心理的驱使,4S店投资商不会马上停止经营。但是,4S店最终一定会为大卖场所取代。在大卖场中,比如像汽车城这样的市场中,消费者可以方便快捷地比较各款车型,选择所需,这在4S店中是不可能实现的。他认为,“为消费者所认可的销售模式才是大势所向。”

   面对即将实施的《反垄断法》,让董沛华看到汽车专业市场发展的一个契机。

   董沛华认为,《反垄断法》实施后,任何一个品牌都不能只靠专卖的形式来独自占有市场份额,因此选择余地大、价格灵活、服务多样的汽车大卖场将会受利颇多。4S店提前应对

   尽管4S店的优势有目共睹,比如专业性强、信誉度高、售后服务好等,但相关业内人士对其前景并不抱乐观态度,这与当前4S店的现状不如人意应有密切关系。

   对于即将实施的《反垄断法》,浙江元通雷克萨斯的总经理陈海峰也感觉到了一丝压力,但他和导报记者坦言,由于他们4S店之前和厂家之间的合作就已经注意到了这种趋势,所以在合作中双方已经在价格、销售区域等问题上有所放开,“所以《反垄断法》目前对我们影响不大,但具体影响还需要看《反垄断法》的实施情况。”

   下个月即将出台的《反垄断法》打破了厂家对车价的限定,其对4S店的影响已经激起波澜,4S店开始有所动作。据悉,有些经销商已经开始对代理的汽车实施“自主定价”。车价垄断的打破意味着4S店可以自主地对积压库存进行处理,回笼资金,一定程度上可以解决当前4S店资金短缺问题。

   国家信息中心经济咨询中心主任徐长明此前在接受采访时就称,《反垄断法》的积极意义在于,它可以弥补《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办法》此前的缺陷,有利于加强政策性引导,强化汽车销售领域规范化、秩序化操作,最终形成成熟健全的法制市场环境。

  《管理办法》限制竞争?

   尽管《反垄断法》能够弥补《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办法》此前的一些缺陷,但该《管理办法》还是遭到业界的非议。

   “《管理办法》最大的缺点在于将某些权利完全转嫁到了相关利益方身上,使得厂家和销售商之间的权利关系无法达到平衡了。”陈钧表示。

   陈钧指着《管理办法》第六条的规定向导报记者表示,同一汽车品牌的网络规划一般由一家境内企业制定和实施。境内汽车生产企业可直接制定和实施网络规划,也可授权境内汽车总经销商制定和实施网络规划;境外汽车生产企业在境内销售汽车须授权境内企业或按国家有关规定在境内设立企业作为其汽车总经销商制定和实施网络规划。

   “这就使得汽车经销商丧失了定价发言权。”陈钧说,一旦经销商在销售汽车交易过程中,不能依据自身实际情况和市场状况来确定价格,而只能附会厂家的限定价格,经销商的主动性被剥夺了,甚至,若经销商为解除库存压力而对汽车降价处理,还会遭到厂家的经济处罚。

   此种情况的弊端正如陈均所说:“销售风险完全由经销商来承担了。”

   另外,该《管理办法》的诸多细则违背了市场经济的竞争原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公平、自由竞争。董沛华介绍:“《办法》事实上主要保护了外商投资和生产厂家的利益,对于国内新车市场,这一办法是行不通的。因为它使整个市场失去了公平竞争的活力,在4S店的模式之下,相同和不同品牌的车子无法在空间和时间上展示给大众,消费者难以货比三家,与大众消费不相符合。”

   而该办法的实施情况也不佳,据导报记者调查了解,在杭州汽车城,除了本田、丰田等强制规定不得在市场中交易的品牌外,其他经销商严格按照《办法》规定运行的为数不多。

   据业内人士透露,由于《管理办法》不断遭受各方质疑,相关职业部门也已经开始在一定范围内调研,再加上各个汽车专业市场人士的上诉之声,《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或将有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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