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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品有问题商家也有责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29日 07:21  中国质量新闻网

  商场赠品出了问题,商家要负责吗?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消费者协会提醒消费者:赠品质量有问题,商家照样有更换、修理的责任。

  家住赤峰市的小林在赤峰市一家电器城买了一台价值800元的电磁炉和1500多元的微波炉,商店还免费赠送给她一个电饭煲。小林咨询售货员,一旦电饭煲出了质量问题,是否可以找商家调换?卖场工作人员解释说,电饭煲是商家“白送”给消费者的,出了质量问题一概不负责任;如果消费者觉得质量不可靠,可以不要赠品,但购买的商品也不做相应减价。

  对此,赤峰市消费者协会提醒消费者:赠品质量不尽如人意,这在当前成为一个较为普遍的现象。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奖品(包括因消费者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而获得的赠品、免费服务等)及以降价或者有奖销售等优惠条件提供的商品、服务,都应保证质量,并未免除经营者应当承担的更换、修理责任。

  专家还提醒消费者在选购家电时,应以商品为主,不要被赠品所迷惑。另外,在获得赠品时,切记要让销售商在发票上注明赠品的名称、品牌、型号等,证明赠品的出处,为以后维权取得证据。(宋景军)《中国质量报》

宋景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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