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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丰担保承认有违规之处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29日 05:48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昨日,本报报道了恒丰担保公司推出理财业务,年收益率高达20%,涉嫌变相吸储的消息后,引起了各方的关注。目前虽未有相关部门做出反应,但恒丰担保却首先喊冤,称他们开展的只是委托贷款业务,作为民间借贷双方的中介并进行双向担保,并不违规。对于恒丰担保是否违规吸储尚无定论,不过可以明确的是,该公司没有按照相关法规备案。

  昨日,有多位读者打来电话表示,自己曾经在所谓的“担保公司”上过当。记者了解到,相关法律法规滞后,主管部门无执法权,给担保行业的规范和监管带来了不小的问题。恒丰担保夸张的宣传,可能导致风险。

  【恒丰问题】

  公司承认业务存在违规之处

  昨日,恒丰担保公司副总刘东和蒋德清约见本报记者,表示他们公司的超高收益理财方式并不涉嫌变相吸收存款,仅仅是中介和担保服务,收取服务费用。

  据蒋德清和刘东称,恒丰担保的20%年收益理财,是指通过该公司介绍借款人和出资人,双方进行借贷,而恒丰担保进行双向担保。“利息标准由借贷双方商议决定,合同也是他们签,恒丰只扮演担保的角色。”刘东说,钱并不会通过该公司,所以也不会有吸储的嫌疑。蒋德清还强调,恒丰担保所称的理财,不是说把钱拿来就能有收益,而是必须要借出去之后才有利息,而且恒丰担保只对受法律保护的(不得超过央行贷款基准利率的4倍)利息做担保。

  两位副总也承认,在宣传上和理财经理的培训方面可能存在问题,“理财经理有时候可能急于做成业务,解释得不够清楚。”

  【行业隐忧】

  昨日,有多位读者打来电话,向记者讲述了与担保公司的接触经历。其中,多数读者说自己上当受骗,贷款不成还蚀了钱财。从这些事例中记者发现,在一些并不正规的担保公司,常常采用事前收取服务费用,然后故意刁难客户让其主动放弃借款的方式,“吃”掉客户的钱。

  风险控制令人担忧

  省中小企业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恒丰变相吸收存款的嫌疑或许可以解除。但是,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和省中小企业局于2006年2月8日发布的《四川省中小企信用担保机构备案管理暂行办法》中明确规定,依法设立的担保机构应该到中小企业局备案。恒丰担保显然没有做到这一点。

  对于恒丰担保的业务,川大法学院教授王建平表示,担保公司作为中介和担保机构从事该业务,目前还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文进行规定。但是王建平同时指出:该公司的注册资金只有1000万元,而其进行该业务担保的总金额却没有法律法规进行规定,这中间存在风险。“如果到时候借贷人出了问题,那么担保公司能否承担后果?”本报记者 吴宇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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