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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企业再遇新“门槛”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02日 16:32 金羊网-羊城晚报

  

出口企业再遇新“门槛”

  就在国内出口企业为WEEE、RoHS指令挠头,对EUP指令茫然之际,欧盟近期又筑起一道新的门槛。记者从广东检验检疫局获悉,欧盟限制使用PFOS(全氟辛烷磺酰基化合物)的指令已于6月27日开始正式实施。这是继WEEE和ROHS之后,欧盟设下的又一道涉及面较广的“绿色壁垒”。

  何为PFOS限令?

  所谓“PFOS”,是“全氟辛烷磺酰基化合物”的简称,是一种用途十分广泛的化学物,又称C8,被广泛用于生产纺织品、皮革制品、家具和地毯等表面防污处理剂,此外还被作为中间体用于生产涂料、泡沫灭火剂、地板上光剂、农药和灭白蚁药剂等,以及广泛使用在合成洗涤剂、洗发香波、纸制食品包装材料、不粘锅等与人们生活接触密切的近千种产品之中。

  专家指出,PFOS是目前最难降解的有机污染物之一,可以通过呼吸和食用被生物体摄取,被普遍认为是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和持久累积性毒物。具有很高的生物蓄积性和多种毒性,不仅造成人体呼吸系统问题,还可能导致新生婴儿死亡。

  2006年10月24日,欧盟议会正式通过决议,规定欧盟市场上制成品中全氟辛烷磺酰基化合物(简称PFOS)的含量不能超过质量的0.005%,若等于或超过0.005%的将不得销售;等于或超过0.1%的,其成品、半成品及零件也将被列入禁售范围,这标志着欧盟正式全面禁止PFOS在商品中的使用。该禁令的过渡期为18个月,今年6月27日过渡期结束正式实施。

  成本上升雪上加霜

  禁令生效后,PFOS类产品的使用和市场投放将受到限制。据了解,PFOS限令实施,将大范围影响中国多个产品,尤其是纺织品出口。近日,已有多个省市为此向出口企业发出了紧急风险预警。

  业内人士分析,为了满足PFOS禁令标准要求,纺织品生产企业须使用环保型纺织助剂,其生产成本必然有所增加,同时纺织品生产企业还需支付必要的检测费用。这对疲于应对欧盟纺织品特保限制、欧盟有害偶氮染料等有害物质检测、人民币升值及出口退税调整下降等不利因素的纺织品生产企业来说,无异于雪上加霜。

  据了解,我国迄今尚未研发出能完全符合欧盟对PFOS控制标准的纺织用助剂,因此厂商只能通过减少用量来应对这一新政。

  企业重视不足易遭损失

  记者了解到,国家质检总局曾于去年年初专门下发通知,要求企业广泛关注PFOS指令,各地检验检疫局也进行了宣传。然而调查显示:我国大多数出口企业对PFOS指令知之甚少、关注不足,不少企业甚至不知道自己的产品里含有PFOS成分。

  广东检验检疫局有关专家表示,PFOS限令对广东的纺织业出口势必带来不小的负面影响,值得相关企业高度警惕。专家建议,有实力的纺织大企业可加快PFOS替用品的研发和生产技术的升级改造,中小企业则应合理选择供应商,将符合环保要求的纺织印染生产企业作为长期供应商。同时应尽快与欧洲进口商沟通,加紧替代产品的选择、试验和应用,以减少指令实施带来的损失。

  (姚志德 吴恂 周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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