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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拟出新政 规范国企高管薪酬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02日 07:36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国企内部治理结构应如何规范,如何改变部分高管及老总漫天要价的局面,高管薪酬又应如何与业绩挂钩?

  6月30日,国资委公布了《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征求意见稿)》,开始明确触及这些核心问题。

  《意见》首先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上市公司的外部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必须占董事会成员一半以上,薪酬委员会则全部由外部董事组成,并且按专业化、职业化、市场化的原则确定董事会成员人选,减少高管人员担任董事的数量,不断增加公司控股股东以外人员任职董事的数量。

  《意见》规定,上市公司激励对象行使权利时的业绩目标水平,“不得低于公司同行业平均业绩水平(或对标企业75分位值),凡低于同行业平均业绩(或对标企业75分位值)水平以下的不得行使。”

  “这意味着,无论国有上市公司的股票长了多少倍,其高管持多少股,只要企业经营业绩达不到业内平均水平,高管就无法将股票兑现。”《每日经济新闻》刘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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