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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业“走出去”与防范风险并举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6月27日 19:35  中国产经新闻

  本报记者 雷海超报道

  随着我国履行加入WTO的承诺,我国的资本市场逐渐对外开放,中国银行业迎来了新的一轮改革和战略调整,中国银行业逐渐走出了国门,同时外资银行业开始进入中国资本市场,中国银行业“走出去”的同时,防范金融风险也是重中之重。

  近年来,在外资银行纷纷通过并购重组进入中国市场的同时,一些国内大型商业银行也相继吹响了海外并购的号角。

  近日,国家开发银行宣布,将增加对英国巴克莱银行的投资,但没有透露所涉及的具体金额以及增资方式。国开行有关负责人表示,国开行决定参与巴克莱银行此次增资活动,以保持作为巴克莱银行最大股东之一的持股地位。

  2006年8月24日,建行与美国银行签署协议,以97.1亿港元收购其在香港的全资子公司美国银行(亚洲)股份有限公司100%的股权。由此,国有商业银行在股改之后迈出了海外并购的第一步。

  2006年12月14日,中行也向外宣布,以9.65亿美元入主新加坡飞机租赁公司,走出了海外并购非金融产业第一步。

  2006年12月30日,工行与印尼Halim银行股东签署收购协议。根据协议,工行将收购Halim银行90%的股份,另外10%的股份暂由原有股东持有。之后在2007年10月工行宣布收购南非标准银行开始,到今年3月完成股权和资金交割,最终工行以338亿元的巨资收购了标准银行20%的股权,成为其最大的股东。

  业内专家称,随着国内银行业的全面开放以及银行股改上市工作的顺利完成,一些大型商业银行无论是资产规模还是财务实力方面,都已具备了跨国并购能力,国内银行业已进入海外并购时代。

  金融机构的控制权关系到国家的经济安全和金融安全,在资本市场对外开放的同时要注重金融风险防范,保持中资银行控制权。

  目前,外资银行在华已进入了加速发展阶段。根据统计,包括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兴业银行、交通银行、建设银行在内的多家国内银行已被18家外资银行参股或控制。

  在美国,有关境外机构取得美国境内银行股权包括控股权受到由《银行持股公司法》、《银行兼并法》、《银行控股权变更法》、《州际银行法》、《联邦存款保险公司改进法》、《国际银行法》、《金融机构现代化法》、《外国银行监管促进法》等诸多法律的约束。美国强调的开放是“对我开放”即对美国开放,而在“对外开放”方面则设置了层层保护网,这是美国式的“对外开放”。

  相反,中国金融业是在自身的法律法规体系尚未完善的情况下对外开放,类似于放水在先,修渠在后。与国外的相关法律法规体系相比,《监管办法》显得过于简单而缺乏自卫能力。有关境外金融机构控股中资银行的规定,应该在审慎研究之后,以立法的方式另行颁布。

【 新浪财经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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