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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套房贷漏洞易钻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6月13日 00:19 南方都市报
日前,中央电视台播出专题调查,相关记者经过采访得出结论,深圳四大国有银行“集体违规”,普遍将二套房贷进行松动。对此本报向深圳四大银行予以了解,各银行均异口同声进行否认,明确表示从未进行过松动。但另一方面记者调查得知,深圳二套房贷并没有实际要求的那么紧,还是有相当的空间,而其中主要原因就是对于“二套房贷”的政策规定有一定的漏洞。 家人购买界定难 去年12月11日,人民银行发布《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补充通知》表示,对于已利用银行贷款购买首套自住房的家庭,如果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可比照首套自住房贷款政策执行,但借款人应当提供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依据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出具的家庭住房总面积查询结果。当地人均住房平均水平以统计部门公布上年度数据为准。其他均按第二套房贷执行。 而在央视的节目中,银行人员直接“教”贷款者,购买第二套房时可以对第一套房写“零”,声明这个房子已经不属于自己了,从而人均面积为零,或者是29平方以下,这就满足了低于人均居住面积的要求,从而顺利降低利率。 对此记者向业内人士了解到,由于各地没有明确的“人均住房面积”数字,因此这一政策一直处于搁置状态,很难真正贯彻。记者向部分购房者以及银行业内人士了解到,对于“人均居住面积”也缺乏具体可操作的界定标准。 按照人民银行的规定,第二套房的贷款利率应不得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的1.1倍。但在央视的调查中,包括金地梅陇镇在内的不少楼盘却普遍出现了对第二套房的贷款利率实行优惠。其中在一处楼盘,销售人员表示,尽管购楼者已经有一套房产,但如果夫人名下没有房产,就可以她的名义买,首期可以做到三成。 而销售人员的这种方法,实际上是在打政策的“擦边球”。据了解,按照人民银行的补充规定,第二套房是以借款人家庭为单位认定房贷次数,但实际上,深圳不少楼盘都声称可以通过以其他家人的名义或者联名的方式,来降低房贷利率。 “家人究竟应该如何定义,这本身就有相当大的操作空间。”深圳一家银行的相关人员向记者表示,深圳主要是外来人口居多,许多年轻人购房之后,会接父母等家人来到深圳居住,但另一方面,他们并不属于常住人口,有相当一部分人只会在深圳逗留一段时间。而这对于银行,也很难具体加以界定,从而在操作层面难以执行。 换房者遭遇尴尬 通过出台第二套房政策,人民银行以此来遏制炒房者,但这一规定对于深圳不少市民产生了影响,尤其是一些普通的工薪阶层。市民周先生是一家公司的职员,收入中等水平,前几年先购买了一间30多平米的公寓。目前,准备结婚的周先生想要换成个大房子,但按照央行的规定,他只能被认定为“第二套房”。 “这不公平,普通市民的正常购房需求,却和炒房者一样的待遇。”对此周先生表示不满。记者了解到,不同于内地城市,深圳这种先通过小房置业,然后随着收入的增加和需求的改变而换房的,有相当大的比重。但根据规定,这种换房的做法房贷利率也是按照第二套房的要求。尽管此前有部分银行悄然放松,如果贷款购入的第一套房已经售出,再次申请房贷仍然可当做第一套房,但这种做法并没有得到官方认可。 本报记者 徐维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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