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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称争取上半年出台国企股权激励补充规定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5月20日 03:20 第一财经日报

  国资委有关负责人前日在广州表示,争取上半年推出《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试行办法》的补充规定。

  这位负责人是在“2008城市国资论坛”上接受媒体采访时作上述表态的。他透露,补充规定的征求意见稿已下发至各相关央企,正在征求意见,预计很快会有结果。

  2006年,国资委会同财政部分别印发《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外)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和《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在国有控股上市公司中试行股权激励。

  去年3月,国资委正式开始清查一些央企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发现诸多不规范行为,部分企业虽然公布了相关激励计划,但随即被叫停。

  此后大半年,国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停滞不前。直至去年底,中粮地产对高管颁布新激励计划后,股权激励计划才重新开闸。

  在4月的中央企业收入分配工作会议上,国资委副主任邵宁总结说,从试点反映看,存在股权激励实施条件过宽、业绩考核不严、预期收益失控等问题。

  邵宁当时表示,国资委将按审慎、从严原则,既考虑调动上市公司高管人员积极性,又考虑股权激励实施的科学规范性,针对试点所出现的问题,国资委研究拟定实施股权激励试点补充意见。

  上述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补充办法要求企业在规范治理结构的基础上,对股权激励的授予和行权要有相应较高的业绩指标,其激励收益也有一定限制。他未透露具体细节,仅表示相关规定还在研究讨论之中。

  这位负责人还表示,补充规定并非要求所有企业都执行这一标准,国资委的想法是对央企提要求。他说,此前已经制定了股权激励计划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其激励方案可以按补充规定征求意见稿的标准设计,也可以等到补充规定公布后的内容进行设计,国资委更关注方案合规性。汪时锋 黄树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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