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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券商IPO需出具监管意见书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5月16日 07:54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昨天,证监会通过其网站对外发布了今年第19号公告———《关于证券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监管意见书有关问题的规定》。《规定》要求证券公司上市前需递交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提交的有关材料外,还应出具监管意见书。监管意见书是证券公司申请IPO上市的必备文件之一。 据悉,该《规定》细化了证券公司监管意见书的内容———券商结构和高管人员的基本情况,券商的财务指标和风险控制指标情况,券商的合规经营情况以及内部控制情况等六大方面内容。该《规定》被视为证监会为券商重启IPO上市的准备工作。 《每日经济新闻》孙凝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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