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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私募路在何方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5月10日 02:33 21世纪经济报道

  曹元 吴斯

  阳光私募模式从深国投传播开去,平安信托、厦门信托、上国投、中信信托、云南国投等信托公司共发布阳光私募产品上百只;券商集合理财今年再度开闸,数量累计达到37只;众基金公司对专户理财正在磨刀霍霍。

  中国的私募基金如何发展?本期圆桌,本报邀请专家和私募界的名人就“中国私募路在何方”的话题进行了探讨。

  多元化之路怎样走?

  《21世纪》:经过几年发展,私募模式越加多样化,民间的资产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都涉足这个行业。你们如何看待中国私募这种多元化的发展?

  巴曙松:我国私募形式趋于多样化,这主要是由客户的需求不同而造成的。市场上,客户的偏好不同和承受风险的能力各有差异,因此,公募基金不能完全满足市场需求。

  因为公募基金是一种标准化的产品,认购的客户群一般承受风险的能力较低,而对于私募来说,因为它的认购门槛较高,满足了对风险承受能力强的客户需求。

  李振宁:私募模式尽管已经非常多样、多元,但力量仍有限。以阳光私募为例,最多的时候资产总规模也只有1000亿元,而公募基金的资产管理规模在顶峰时则超过了3万亿元。私募与公募还不是同一个级别,所以说,现在中国的私募即使有了那么多的模式,但仍处于初级阶段,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刘迅:我认为私募多元化是好事。之间竞争越激烈越好,竞争越激烈表明这个行业越发达。但现在的情况是私募在法律上和实际操作上还不完善,这个行业也谈不上有多大的发展空间。

  发展模式之辩

  《21世纪》:你们如何看待目前存在的各种模式?

  巴曙松:对于阳光私募这种新模式来说,也就是所谓的信托私募,它的优点在于,我国在信托方面具有完备的法律法规,以及很健全的法律体系,例如信托法等等,这在一定层面上来说,可以很好地规避法律纠纷,使风险被有效隔离。

  而对于基金专户理财来说,它所欠缺的正是这种完备的法律体系,可以说这种产品开辟了一种全新的投资模式,因而对于我国现有的法律来说,在这方面还缺少统一的法律规范。

  专户理财扩展了基金公司的盈利方式,并使之多样化起来。专户理财可以立足于基金公司特有的投研能力,销售渠道,基金公司的自身资源获得最大化的利用。大量有独特需求的客户混杂在公募基金中,他们的需求得不到满足,比如一些企业,年底计算收益就需要大规模赎回,导致基金公司对这部分资产管理难度加大,并不能提供针对性服务,专户理财则解决了这个问题。

  券商集合理财的优势是证券公司独有的投研能力和客户资源,但如何避免同券商自营业务的利益输送也是个券商集合理财产品面临的问题。

  李振宁:我认为基金公司的专业就是做公募基金,市场上的确有各种各样的需求,市场上其他方式的私募完全可以满足有更高需求的客户。

  基金公司做专户理财,在激励上有差别,搞不好会有问题。专户做多了,买公募的人就担心利益输送。实际上,目前社保基金交给公募基金打理都有人怀疑有利益输送。

  券商集合理财会有很好的发展。券商集合理财在私募中的规模本身就比较大,每只产品都可以发到几十亿元。某些券商有一定的资金号召力,他们做起私募来还是很有影响的。在国外,美林、高盛也都有资产管理部门为客户理财。

  如果这种私募形式做大到一定程度就跟其他私募产生了差别,他们的产品会有不同,会更倾向去做FOF投资,事实上,已经发行的券商集合理财产品许多都是FOF。

  刘迅:基金专户理财因为门槛高,大多数人是参与不了的,这是不利于这种模式的发展。

  而券商集合理财产品感觉更像公募基金,是利用券商的知名度和渠道进行发展。但私募更注重的是个人的投资风格。

  未来这几种模式会演变出什么样的格局还不好说。国家政策支持什么模式,哪种模式就会取得更好的发展。多年来,我一直认为,信托模式会取得较大发展,主要是这种模式在法律制度上都非常完备。但无论是何种模式,它们生存的共同障碍是一致的,那就是目前我国金融市场的开放程度不是很高,如果市场能进一步开放,那么会有很多创造力发挥出来。再者要加强监管的透明化,规则的合理化。

  政策是成长的土壤

  《21世纪》:我们一直期待中国的私募能够快速成长起来,当下对中国私募发展总体来说存杂哪些制约?

  巴曙松:现阶段,我国的私募基金初具雏形。但法律、还是环境上都存在一些欠缺。私募要发展,政策需要给私募发展的土壤。公募基金能够发展到3万亿元的资产管理规模正是因为过去政策上给予扶持。我们应该对民族资本给予足够的重视,给民族资本提供更多的机会,像过去扶持公募基金那样扶持私募基金。

  此外,私募因为模式不同分别存在于证监会和银监会的管理下,这就造成了一些监管的空白,也约束了私募的发展。期望两个部门能够协调,我希望能够实现法规的统一。

  从市场来看,私募业还不够开放,竞争不够激烈。比如私募在从事Pre-IPO投资上,收益率往往超过100%,这是不正常的,国际通常的收益率只有15%左右,说明这个行业还需要进一步竞争。

  李振宁:影响私募发展的最重要的是制度。虽然诞生了阳光私募这种模式,但这种模式对我们来说,只不过是信托公司的管理顾问而已。

  我们希望管理层能给私募一个正名,一个合法的地位。期望管理层通过基金法的修改给个法律地位,可以让私募机构有自己真正的私募基金。

  另外,我国缺少金融衍生品做对冲,做杠杆。私募基金往往具有比公募基金更大的收益和风险,而实现这种收益是利用对冲和杠杆。现阶段我国资本市场缺乏这种工具,因此造成私募和公募的投资同质化。

  刘迅:我也认为私募的发展关键是市场开放。尽管现在阳光私募模式可以获取合法地位,但在政策上,信托不能做QDII,不能参与企业的定向增发、IPO等。还是有不少条条框框的约束。

  只要管理层对私募设定个游戏规则,让私募放开去做,中国的私募才会有更好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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