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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比将统一为12%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5月09日 03:17 新京报

  取消基本比例和最高比例之分,今年月缴存额上限2392元

  本报讯 (记者 马力) 昨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了2008年度公积金缴存比例,取消了以往基本比例和最高比例之分,自今年7月1日起,全市所有单位统一定为12%,这意味着部分市民的公积金将有所提高。同时,2008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定为2392元。

  近几年缴存比例为8%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每个年度都会发布通知,公布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以及月缴存额上限。近几年北京住房公积金基本缴存比例都为8%,有条件的单位可适当提高缴存比例。2006年度缴存比例的上限是不超过10%,2007年度确定为不超过12%。

  管理中心称,2008住房公积金年度(2008年7月1日至2009年6月30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12%,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2392元。以往一些按照8%的基本比例缴存的市民,或是在12%以下缴存比例的市民,今年缴存的公积金将有所提高。

  月缴存额上限提高226元

  今年2392元的月缴存额上限也比去年的2166元提高了226元。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称,今年的上限是按照2007年职均月工资的300%,分别乘以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12%确定的。

  该负责人表示,原则上不允许住房公积金缴存额突破缴存上限。这意味着,今年缴存住房公积金,每月不但不能超过12%的比例上限,同时也不能超过2392元的金额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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